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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一要生存,二要溫飽(1)

安身與立命 作者:余世存


我們今天褒貶前賢多是著眼于他們的言行,很少從他們的生存狀態(tài)出發(fā)了解其言行背景,事實上知人論世會使我們更能理解前人也能理解自身。魯迅的生存和心理狀態(tài)是今人少有提及的,得益于陳明遠等學(xué)者們的研究,我們今天大概知道魯迅一生的收入狀況。十年前的一項研究表明,魯迅在參加工作直至去世的24年間,共收入12萬元左右,相當于今400多萬人民幣,即有著年均17萬元人民幣、月均9000元~20000元人民幣的收入。如果用今天的購買力算,相當于1000多萬人民幣,即年均50萬元?!@筆收入,大概相當于今天北京、上海、廣州的高級白領(lǐng)的收入。

可以說,魯迅的收入不算低。有人因此認為,“魯迅能夠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堅持他的自由思考和獨立人格”。人們對魯迅的印象也是,他雖然樸素,但生活起來也是相當享受的:魯迅愛逛琉璃廠、淘古物字畫,愛吃館子、擺酒席,前期在北京住四合院時就雇傭女工和車夫;后期在上海住大陸新村三層樓房,他和許廣平、幼子海嬰三人雇有兩個女傭,晚年經(jīng)常帶全家乘出租車看電影、赴宴席……

魯迅被一些人認為是文人成功的典范,他生活的精致細節(jié)給人突出的印象。一是飲食講究,愛吃火腿等精美肉食,隔夜的菜是不大吃的;二是住房寬敞,初到上海不過兩個人,租一層樓就夠用,而魯迅卻要獨幢的三層樓;三是喜歡看電影,而且要買價高的好座位,往返要乘汽車。

但如果僅僅把魯迅看作是成功人士,這會妨礙我們對他的認知,這甚至是一種誤解。事實上,魯迅終生未擺脫生存的壓力。跟今天年收入30萬~50萬左右的白領(lǐng)階層一樣,魯迅的不安全感是實實在在的。這既跟他的家庭背景有關(guān),也跟他后來的體制生存和體制外生存方式有關(guān)。

魯迅出生在一個沒落的封建家庭,父親的病使他嘗盡世態(tài)炎涼。他在名篇《吶喊自序》中寫道:“我從一倍高的柜臺外送上衣服或首飾去,在侮蔑里接了錢,再到一樣高的柜臺上給我久病的父親去買藥。”“有誰從小康人家而墜入困頓的么,我以為在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見世人的真面目。”直到晚年,魯迅還回顧說:“契訶夫的想發(fā)財,是那時俄國的資本主義已發(fā)展了,而這時候,我正在封建社會里做少爺。看不起錢,也是那時的所謂‘讀書人家子弟’的通性。我的祖父是做官的,到父親才窮下來,所以我其實是‘破落戶子弟’,不過我很感謝我父親的窮下來(他不會賺錢),使我因此明白了許多事情?!?/p>

1912年,31歲的魯迅進入教育部做“公務(wù)員”,開始領(lǐng)薪水,但只能領(lǐng)到半薪,當年收入1100元。第二年,工資上漲,但也只能領(lǐng)到九成薪水,全年計2586元。第三年,仍未領(lǐng)全薪水,全年收入3146元。隨后幾年多為3000多元的年收入。1918年,開始在《新青年》刊物發(fā)表小說與雜文,但屬于同人刊物,沒有收入。

1920年,魯迅年收入2640元,較前幾年為少,因教育部拖欠三個月薪水。這一年魯迅開始在北京大學(xué)和高等師范任兼職講師,盡管開始不計報酬,但總算在工薪收入外有了講課費。1921年,魯迅年收入2578元,其中講課費88元。1922年收入不詳。1923年,魯迅年收入2304元,其中稿費69元,講課費141元,這一年,魯迅還在北京女子高等師范、北京世界語專門學(xué)校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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