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美國大使館內(nèi)有三種意見:(1)南遷廣州;(2)滯留南京;(3)回華盛頓述職。司徒雷登是積極贊成第二種意見的,而堅決反對第三種意見。 [33]事實上,當時美國的杜魯門政府,從自己的實際利益出發(fā),在對待中共及未來新政府的問題上,已經(jīng)有了一項所謂“事實承認”與“法律承認”的初步設 想,當然這種設想是以中共和蘇共的關系及其對美態(tài)度的演變?yōu)檗D移的。
對美國大使司徒雷登滯留南京的動作,中共方面十分關注。毛澤東1949年4月28日致電渡江戰(zhàn)役總前委:“如果美國及英國能斷絕與國民黨的關系,我們可以考慮和他們建立外交關系的問題。”并特地將在天津工作的燕大學生黃華調(diào)至南京,從事與留寧各外交使節(jié)的聯(lián)絡工作。
5月10日,毛澤東指示中共南京市委與華東局,可以與司徒雷登會面,“以偵察美國政府之意向為目的”,要“多聽他講話,少說自己的意見”。
一切似乎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之中。
5月13日,黃華以燕大畢業(yè)生的身份來到司徒雷登住所,學生和昔日的校長談了近兩個小時,司徒雷登和黃華對這次會面都留下了文字材料。會見中,司徒 雷登告訴黃華,他已接到美國方面的指示,讓他與中共進行接觸和會談。他說,自己的奮斗目標是統(tǒng)一、和平、真正的民主政府和國際友善。
6月6日,黃華與司徒雷登在南京軍管會外事處進行第二次談話,在這次以茶敘為形式的談話中,增加了林克(燕大學生,后任毛澤東的英文秘書),傅涇波也在場。后來,黃華向上級作了匯報以后,乃有了通過陸志韋去函邀請司徒雷登北上之議。
6月28日,黃華與司徒雷登進行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談話。黃華告訴司徒雷登,毛澤東和周恩來都歡迎司徒重訪北平燕京大學。司徒認為:“此時美國大使 前往北平會極大地提高中國共產(chǎn)黨和毛本人在國內(nèi)外的威望。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我方朝著承認共產(chǎn)黨政權跨出的第二步(第一步是我留在南京)。”[34]
也就是上述司徒報告發(fā)出的同一天,毛澤東發(fā)表了《論人民民主專政》,公開宣布了“一邊倒”的方針。耐人尋味的是,宣布“一邊倒”政策的同期,恰恰是毛澤東表示歡迎司徒來北平之際。
7月2日,美國國務院回復司徒雷登,不同意他在目前形勢下赴北平。
其實,司徒雷登留駐南京,與中共方面接觸的路線,除了“黃華路線”之外,還有“陳銘樞路線”及“張東蓀路線”,與民盟的羅隆基和國民黨和談代表李蒸也有接觸。陳銘樞是北伐名將,汀泗橋、賀勝橋之役,所部被譽為“鐵軍”,時為民革的領導人。
1949年6月10日,司徒雷登與陳銘樞及其助手羅海沙會談了將近4個鐘頭,并共進了晚餐,司徒最后將四個文件交給了陳銘樞,旨在說明與美國保持關 系的重要性。而此前南京易手前的3月22日,司徒在南京就與陳銘樞的助手羅海沙有過三小時的長談。3月25日,司徒又偕傅涇波和羅海沙冒著惡劣的天氣乘專 機離寧赴滬,在友人家中又與隱居于此的陳銘樞及羅海沙會談三小時。次日,又密談三小時,參加者還有雷仲仁(雷潔瓊弟)。6月3日,羅海沙又專程自滬來寧, 轉達了陳銘樞的口信:陳將于北上北平之前親來南京拜訪司徒。
陳銘樞到達北平后,毛澤東、周恩來等接見了他,并進行深入交談。7月9日,陳銘樞自北平抵南京,又來到司徒處,帶來一份備忘錄和兩份附件,并向司徒解釋了中共“一邊倒”的政策。司徒說,陳的來訪,“逗留超過四個鐘頭”。[35]
陳銘樞在民革內(nèi)部,是以敢言出名,他主張新中國成立后在蘇美之間維持一種平衡關系,后因1957年的《上毛澤東書》而被打成右派。
“張東蓀路線”的主角張東蓀是燕京大學教授,為北平的和平解放作出過貢獻。1949年5月28日,司徒雷登在手記中寫道:
由柯魯伯轉給回復張東蓀的信,請他在7月20日前到來,我再三地把他信里提到的消息要旨報告國務院。[36]
柯魯伯是前美國駐北平總領事,北平易手后,他也一直留在北平,并與張東蓀及子張宗炳,還有羅隆基、周鯨文等保持接觸,直至1950年4月才回到美國,隨即發(fā)生了“張東蓀案”。
“張東蓀案”至今仍是一個謎,林孟熹先生已經(jīng)有了合理的推測,而真相的解密則有待于相關檔案的開放了。
總的來說,司徒雷登與中共的分歧是明顯的,而且這種分歧是不可調(diào)和的。中共基于意識形態(tài)及反帝性質的革命特點,對美國并無幻想,而是認為新中國只有 加入到以蘇聯(lián)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才是生存和發(fā)展的可行之路,對付美國,則運用一種嫻熟的策略,而這種策略,據(jù)說最初也來自斯大林。司徒雷登與黃華5月 13日、6月6日的談話,傅涇波與黃華5月17日、5月31日、6月8日的談話,俱為毛澤東所掌握,并且也是在斯大林的密切關注和建議下進行的。有學者認 為,邀請司徒雷登訪問北平,實際上既非司徒雷登所主動,亦非中共中央的主動表示(盡管司徒和中共雙方,都將對方視作主動),而是傅涇波個人的設想:
對照當時美國大使館給國務院的報告,和南京辦事處給中共中央的報告,可以看出傅涇波在司徒雷登和黃華中間經(jīng)常捕風捉影地傳遞甚至制造一些假消息。比 如,他曾多次向黃華談到美國國務院有意讓司徒雷登擔任美國駐新中國的第一任大使,多次談到美國國務卿表示司徒雷登可以先回美國做短期停留即返北平協(xié)助國務 院做中共工作。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已經(jīng)公布的美國國務院的檔案中是不存在的。甚至,到了7月21日,司徒雷登正在辦理離境手續(xù)之際,傅涇波又一次向中共 傳出美國國務院希望司徒雷登去北平的消息,但中共方面不僅對此已經(jīng)不感興趣,而且對傅也再無信任可言。中共中央甚至警告傅,日后切忌不要“招搖撞騙”。 [37]
按照林孟熹的說法,傅涇波這樣行事的目的都是為了“先斬后奏”,促成司徒赴北平,并與中共高層接觸。[38]然而事實上,中共之所以同意司徒雷登在他擬返美前十天來訪北平,目的只有一個:分化蔣美。這就意味著,司徒即便真能成行,也絕不可能達到他所預期的結果
作為傳教士出身的大使,司徒雷登在做法上帶有鮮明的個人印記。他是一個教育家而非政治家,因此書生氣十足,以為通過他個人的關系,就可以影響中共的 政策。比如,他請羅隆基向周恩來傳話,說只要中共不成為蘇聯(lián)的附庸,他可向美國政府建議貸款60億美元,以幫助中國恢復和發(fā)展經(jīng)濟,就是明顯的例子 [39]。他對中國真的有很深的感情,他甚至想在返回美國停留一段時間以后,重新返華,并請求美國國務院擬出他“重新返華而又不違反國際慣例的某種方 案”。
理想和現(xiàn)實的巨大反差,使司徒雷登的晚年生涯打上了悲劇的印記。
[1][美]肯尼斯·雷等編:《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尤存等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頁。
[2] 聞一多:《最后一次的演講》,《聞一多全集》第3冊,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82頁。另見聞黎明:《聞一多年譜長編》,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7頁。
[3] 參見雷震:《張君勱先生與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經(jīng)過的回憶》,《張君勱先生七十壽慶論文集》,《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xù)編》第96輯第951冊,臺北文海出版社印行。
[4] 《司徒致國務卿》,1946年10月9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1頁。
[5] 《司徒致國務卿》,1946年10月9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3頁。
[6] 《司徒致國務卿》,1946年10月15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4頁。
[7] 《司徒致國務卿》,1946年10月31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31頁。
[8] 參見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6頁。
[9] 參見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204頁。
[10] 《司徒致國務卿》,1947年1月23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52頁。
[11] 張君勱的演講計十講,內(nèi)容為:1、國家為什么要憲法?2、吾國憲政何以至今沒有確立?3、人權為憲政基本;4、國民大會問題;5、行政權;6、立法 權;7、司法獨立;8、民主國政黨;9、立憲國家財政;10、朝野上下之大責任。匯集成書名為《中華民國憲法十講》,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12] 參見楊奎松:《毛澤東與莫斯科的恩恩怨怨》,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42頁。
[13]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2月23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156頁。
[14] 《司徒致中國人民書》,《申報》,1948年2月20日。
[15] 《司徒致中國人民書》,《申報》,1948年2月20日。
[16] 張朋園:《國民黨控制下的國會選舉(1947—1948)》,《近代史研究所集刊》(臺北),第35期, 2001年6月,第185頁。
[17] 參見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4頁。
[18] 參見《國大畢竟開了》,《觀察》,第4卷第7期,第10-11頁。
[19] 《中國國民黨民主派聯(lián)合代表大會開幕記錄》,1947年11月12日,《近代史資料》總90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30頁。
[20] 《中國國民黨民主派聯(lián)合代表大會開幕記錄》,1947年11月12日,《近代史資料》總90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30-233頁。
[21] 《中國國民黨民主派聯(lián)合代表大會記錄(一)》,1947年12月25日,《近代史資料》總90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40頁。
[22]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5月14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08頁。
[23]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5月3日、14日,《司徒雷登駐華報告》,第202、208頁。
[24]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5月15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11頁。
[25]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5月26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20頁。
[26]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7月16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36-237頁。
[27]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10月14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48頁。
[28] 參見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9頁。
[29] 參見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9頁。
[30] 參見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2頁。
[31] 《司徒致國務卿》,1948年10月26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53頁。
[32] 《司徒致國務卿》,1949年3月10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284-285頁。
[33] 資中筠:《美國對華政策的緣起和發(fā)展(1945—1950)》,重慶出版社,1987年版,第260頁。
[34] 《司徒致國務卿》,1949年6月30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307頁。
[35] 美國傅氏:《司徒雷登日記:美國調(diào)停國共爭持期間前后》,香港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78頁。
[36] 《司徒致國務卿》,1949年6月8日,《被遺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駐華報告,1946—1949》,第303頁。
[37] 楊奎松:《華德事件與新中國對美政策的確定》注42,《歷史研究》,1994年第5期,可訪問楊奎松個人網(wǎng)站http://www.yangkuisong.net。
[38] 參見林孟熹:《司徒雷登與中國政局》,北京:新華出版社,2001年版,第125頁。
[39] 葉篤義:《雖九死其猶未悔》,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9年版,第66-67頁;汪朝光:《中國命運的決戰(zhàn),1945—1949》,《中國近代通史》第 十卷,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8頁。然二書在貸款數(shù)目上有差異,葉著為60億美元,而《通史》為20億美元,此從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