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斯和海瑟林頓達成了一個諒解:如果得到批準,他愿意提供一份報道草稿的副本僅供參考。據(jù)此,他們既可以選擇放行,也可以尋求法庭裁定。
埃文斯說服我說,這是一個更好的辦法,有助于強調(diào)活動的道德—法律差異。相比而言,出版活動和承擔風險是下下策。10月9日,海瑟林頓致信道:“總檢察長命我轉告,他已經(jīng)仔細審視了《星期日泰晤士報》9月24日和10月1日刊布的材料,并不準備對已刊載的內(nèi)容采取任何行動。”不過,信里還要求我給英國釀酒公司發(fā)一份報道草稿。我照做了。不久之后,他們就提出了抗議和申訴。10月12日,總檢察長給《星期日泰晤士報》送來了一紙傳票。
一場宏大的官司就此拉開序幕,其結果界定了公眾利益在新聞自由和法律施用中的天平。聽證會被安排在11月6日舉行,首席大法官到時會蒞臨會議。眼下的情況,讓我們的報道草稿岌岌可危。不過我相信,一番高院的審理定會讓媒體端坐四周,關注審視。于是乎,人人都能加入我們的道義活動,不必瞻前顧后,擔心被檢舉、起訴。
收到信后,我就和身在下議院的杰克·阿什利通了電話。當時,他正前往與下院議長私人約會的路上,準備抗議議會的限制。而我恰逢時宜地告訴了他,總檢察長已間接地接受了我們的道德—法律差異。當天下午,下院議長準許阿什利把他言論自由的案例,放在下議院討論?!暗懒x,”阿什利強調(diào),“不是一個法律問題,因而沒有理由在法庭上等待判決?!毕略鹤h長表示,他會在次日做出裁定。
當天晚些時候,阿什利和下院議長在房間會面,二人討論了一份“道德的”早期動議案應有的措辭。阿什利讓他相信了劃定界限的可行性。次日,下院議長裁定,只要阿什利的提案事關道義,就能得到他的首肯。這不但吸引了更多議員加入,也讓阿什利的關鍵性提案迅速獲得了265個簽名,并為一系列議會活動打開了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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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院職員長官(Clerk of the House of Commons)是下院的常任最高長官,由皇室任命的下議院支撐部門的首席執(zhí)行官。其主要責任是為下院議長和議員們就下院工作程序、慣例和特權等方面提供咨詢,在眾多方面是下院議長的左膀右臂,也是面對議會任何人士的咨詢?nèi)宋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