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西方戲劇演出界一直存在著關于挑選少數(shù)民族演員的復雜討論。許多導演,包括我自己,都能看到擴大征選有色人種演員的需求,這不僅是為了更確切地反映西方文化,也是為了挑戰(zhàn)觀眾的看法。過去往往不會考慮讓少數(shù)民族演員擔任主要角色(除了那些需要具有民族特色和異國風情的角色),甚至是與他們真實社會角色相關的小角色。大部分的劇場藝術(shù)家都認為必須顛覆老舊的角色選派習慣,但是關于具體的方法是有爭議的。有些導演在選派角色時對不同膚色的演員完全一視同仁;其他的導演則想知道,在對種族膚色仍然十分敏感的社會,完全無視種族差異的角色選派方式是否合乎情理。連少數(shù)民族演員自己都有不同的意見,大部分的人都喜歡一視同仁的角色選派方式,或至少要持續(xù)對少數(shù)民族開放;但其他的人則覺得這樣會損害種族身份,他們反而喜歡在他們自己的劇場文化里工作。
在高度戲劇性的劇作里,例如莎士比亞的戲劇,劇中人物的種族很少被寫進劇本,越來越多的導演有了充分理由挑選多種族的演員,甚至是同一個家庭里的角色。在寫實的戲劇里,劇中人物的社會背景和種族背景比較詳盡,以致于不大可能挑選不同種族的演員。如果是一出強調(diào)種族認同的戲,角色選派條件就會更明確。沒有一個明智的導演會選擇白種演員擔綱出演《陽光下的葡萄干》(A Raisin in the Sun)。但是,《推銷員之死》(Death of a Salesman)可以全部都用有色人種來演出嗎?這出戲并未強調(diào)種族,而且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則美國寓言。在不遠的未來,導演們必須更加注意,社會的改變與因此而產(chǎn)生的觀眾感受,會創(chuàng)造出更為寬廣的角色選派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