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原理在武術(shù)中的運用體現(xiàn)為“和諧法則”,它旨在告訴我們:對于對手的力量不要頑抗,而要順勢而為。凡事發(fā)乎自然,更重要的是順其自然,不要刻意或竭力勉強而為之。當甲對乙施加“陽”的力量時,乙不必以蠻力來抗擊它,也就是說乙不應該以“陽”克“陽”,而是應該以柔克剛,順應甲的力量。當甲的力量發(fā)揮到極限的時候,“陽”即開始轉(zhuǎn)為“陰”,乙則在其力道將竭之際,發(fā)動力量(陽)來反擊對手。這樣,所有的動作過程純系發(fā)乎自然,而非竭力為之。乙只需順著對手的來勢做出和諧、連貫的配合,不用負隅頑抗或竭力掙扎。
我還聯(lián)想到了另一條與此密切相關(guān)的法則,即“清靜無為”。這一法則告訴習武之人:應該忘掉自己,并將自己的力量融入對手發(fā)勢、變勢的動作中。不要先發(fā)制人,要隨著對手的招式變化而做出相應地動作。總之這一法則的基本觀點就是通過后發(fā)制人,借力打力來擊敗對手。這也是習武之人從不自以為是,不貿(mào)然出手,不和對手正面交鋒的原因所在。一個武藝高超的人在受到攻擊時,不會急于對抗,他會隨著對手的招式來回擺動,以此控制對手的攻擊。這一法則也體現(xiàn)了非暴力不抵抗的原則,如同厚雪積壓下的參天松柏,在大雪的重壓之下樹枝會很容易被折斷,但纖細卻柔韌的蘆葦卻能夠以柔克剛,在重壓之下不彎不折。孔子注解的《易經(jīng)》也教導我們:“當我們身處急流之中時,必須要審時度勢,順應潮流?!痹诘兰医?jīng)典《道德經(jīng)》中, 老子也向我們指出了柔的價值。與日常人們所想的恰恰相反,“陰”這種柔軟、順從的力量與人的生命與存在關(guān)系更為密切。有時屈從可以讓人在困境中生存下來;“陽”則恰好與之相反,它表現(xiàn)了一種強硬和堅硬,它往往與富有活力、強悍的特點相聯(lián)系,往往會使一個人在某種壓力下崩潰,此即所謂“純剛易折”(下面最后兩行句子對其含義做了一番貼切的描述):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折,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