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舉例錯誤,所以命題不成立
例子通常被用來支撐論證。當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駁斥例句的真假時,就忘了去查證中心論點的真實性,此謬誤被稱為“駁斥例證”?!皶r下青少年的脾氣真是非常不好。隔壁家的那個男孩,昨天在街上撞到我,卻連一句道歉也沒說就離開了?!?/p>
“你錯了,西蒙已經(jīng)不再是青少年了。”(這個反駁并沒有反對原先的論述,僅對例子做出反駁。)
當例子可以用來說明與補充論證時,例子不足以相信的部分并不會影響論證。許多事例能夠支持論點,而且也都是實例。
以合理的態(tài)度懷疑對方的證據(jù),與專注于批評支持論證的例子是有分別的。如果只靠不良的例子來駁斥中心主張,就造成了謬誤。
我可以告訴你們,對于狩獵是項殘酷行為的指控并非事實真相。在波克郡(Berkshire)狩獵行動報告有關尸體解剖的描述中,我們發(fā)現(xiàn)那只狐貍死于自然原因!對殘酷的指控僅此而已。(這個論證比那只狐貍還要短命。)
選舉中常見到這類謬誤。某黨派高舉一張印有快樂家庭的海報,標語為“選擇我們,生活將會更加美滿”。他們的對手則耗費了難以想象的時間與努力,把焦點特別放在那張海報上的人物,一一指出他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根本沒有幸福美滿的婚姻。這些努力的用意在于:當人們一旦見到例證被反駁,就不會再相信他們了。
這種謬誤在體育上也被廣泛應用。為了支持某些籠統(tǒng)的斷言,例如“西班牙生產(chǎn)最杰出的前鋒”,然后便舉出例子。這似乎是我們對于有關個人所做的無聊冗長評價的一個線索,對這個論點的討論,便轉移至對例證與論點正反關聯(lián)性的討論,并以例證的成敗決定了討論的成敗。
應用這項謬誤,你可以要求對手提供例證,再以極度懷疑的態(tài)度,像是質問“例如呢?”去回應你的對手。一旦對手響應,便攻擊這個例證,以顯示這個論點不成立。例如,用一個家庭作為范例來表達公交車司機的低收入,則這個范例將會受到大量質疑,例如這個家庭是否有彩色電視機,這個丈夫花了多少錢在啤酒上等。就算你沒有辦法破壞這個例子來摧毀其支持的論點,你也可以將話題延伸至更廣泛的討論,像是探討貧窮的原因,而且要質疑原先的陳述。這就稱為“駁斥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