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臺灣四十年》6.叛逆者(5)

慆慆不歸:我在臺灣四十年 作者:于秀


我18歲到了臺灣,被編進了正規(guī)軍,接受了很多訓(xùn)練,因為是小兵,所以吃了很多苦。

后來,我被分到了連隊,因為從小寫的一手毛筆字不錯,連長見我又有些文化,便留我在連里干了文書。

同許多從大陸去臺灣的小兵一樣,我在那里舉目無親,而且,因為年齡小總要被別人欺負(fù),而且,國民黨軍隊里的那種風(fēng)氣更是讓人受不了。

一直沒有真正體會過什么叫做受苦的我,在臺灣真的嘗到了這種生不如死的滋味。

為了脫離苦海,我開始拼命用功讀書,我下決心要通過考軍校來改變自己的處境,為自己找一條活路。

后來,我真的考上了軍校,并且成績一直非常優(yōu)秀,從軍校畢業(yè)我被派到金門駐守。

也許看到我的資質(zhì)不錯,人又很勤奮上進,我陸續(xù)又被送進戰(zhàn)爭戰(zhàn)略學(xué)院,海陸空三軍學(xué)院深造,后來被提升為營長。

我在金門駐守的時候,認(rèn)識一個女孩,那一年她18歲,我41歲。

本來她是在我們部隊營地門口開成衣店的。那時不斷有老兵退役。我這個人很重感情,也很講義氣。雖說我那時已成為長官,可我總覺得這些老兵在臺灣無親無故,退役以后自謀生路將來還有很難的一條路要自己走,我很想給他們一點精神上的鼓勵。

由于我毛筆字寫得好,老兵們退役時紛紛要我給他們寫條幅留念。

可我知道他們離開營地以后,會因為沒有固定居所而東搬西遷,寫好的條幅很容易就會給弄丟了。

我從心里希望他們把我寫的激勵精神的東西好好收藏,困難的時候拿出來看看,鼓鼓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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