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朋友給李明介紹了一個重要客戶。接觸了一段日子以后,雙方交往非常順利。不久,李明就簽了一個大單。這是來公司的第一筆單子,李明好像中了大獎,感到十分榮耀,逢人便提自己的努力與成就,同事們當然也向他祝賀。
也許是高興地過了頭,李明只顧自己享受勝利的果實,忘記了給客戶分享一部分紅利。過了個把月,那位客戶對他明顯沒有以前那么上心了。等李明再去努力跟對方拉關系的時候,客戶似乎都在有意無意地和他過意不去,并回避著他。李明為什么會遇到這種結局?其實原因簡單明了,他犯了“獨享利益”的錯誤。就事論事,這個單子之所以能簽下來,李明的確做了很多的工作,他當然也應分享這份利益。但是他沒有給客戶——另一家公司的業(yè)務代表分享紅利,對方自然會疏遠他。
顯然,一個人如果總是和別人爭奪利益,最后只能是四面楚歌,無法贏得信任與支持?,F(xiàn)實生活中,的確存在這樣一種人,一旦看到有利可圖,馬上見縫插針,打擊那些有可能與自己成為競爭對手的人。
這種人,有可能得逞于一時,在短時期內獲得一些微小的利益,但是,從長遠看,他們一定會得不償失,敗下陣來,有可能敗得很慘。尤其在客戶眼里,你算不上做大買賣的人,自然也無法發(fā)展更大的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