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教育大師談》第一章 修己(10)

中國教育:大師談 作者:蔡元培


忿怒

熱情之種類多矣,而以忿怒為最烈。盛怒而欲泄,則死且不避,與病狂無異。是以忿怒者之行事,其貽害身家而悔恨不及者,常十之八九焉。

怯弱之行

養(yǎng)成忍耐之力

忿怒亦非惡德,受侮辱于人,而不敢與之較,是怯弱之行,而正義之士所恥也。當(dāng)怒而怒,亦君子所有事。然而逞忿一朝,不顧親戚,不恕故舊,辜恩誼,背理性以釀暴亂之舉,而貽終身之禍者,世多有之。宜及少時養(yǎng)成忍耐之力,即或怒不可忍,亦必先平心而察之,如是則自無失當(dāng)之忿怒,而詬詈斗毆之舉,庶乎免矣。

對人之道

忍耐者,交際之要道也。人心之不同如其面,茍于不合吾意者而輒怒之,則必至父子不親,夫婦反目,兄弟相閱[鬩],而朋友亦有兇終隙末之失,非自取其咎乎?故對人之道,可以情恕者恕之,可以理遣者遣之??鬃釉唬骸肮院穸∝?zé)于人。”即所以養(yǎng)成忍耐之美德者也。

傲慢

嫉妒

忿怒之次曰傲慢,曰嫉妒,亦不可不戒也。傲慢者,挾己之長,而務(wù)以凌人;嫉妒者,見己之短,而轉(zhuǎn)以尤人,此皆非實(shí)事求是之道也。夫盛德高才,誠于中則形于外。雖其人抑然不自滿,而接其威儀者,畏之象之,自不容已。若乃不循其本,而摹擬剽竊以自炫,則可以欺一時,而不能持久,其凌蔑他人,適以自暴其鄙劣耳。至若他人之才識聞望,有過于我,我愛之重之,察我所不如者而企及之可也。不此之務(wù),而重以嫉妒,于我何益?其愚可笑,其心尤可鄙也。

情欲之不可不制,大略如是。顧制之之道,當(dāng)如何乎?情欲之盛也,往往非理義之力所能支,非利害之說所能破,而惟有以情制情之一策焉。

以情制情

以情制情之道奈何?當(dāng)忿怒之時,則品弄絲竹以和之;當(dāng)抑郁之時,則登臨山水以解之。于是心曠神怡,爽然若失,回憶忿怒抑郁之態(tài),且自覺其無謂焉。

制情之善法

情欲之熾也,如燎原之火,不可向邇,而移時則自衰,此其常態(tài)也。故自制之道,在養(yǎng)成忍耐之習(xí)慣。當(dāng)情欲熾盛之時,忍耐力之強(qiáng)弱,常為人生禍福之所系,所爭在頃刻間耳。昔有某氏者,性卞急,方盛怒時,恒將有非禮之言動,幾不能自持,則口占數(shù)字,自一至百,以抑制之。其用意至善,可以為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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