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諸侯和大夫的傳世也是用嫡長繼承制以現(xiàn)在所知諸侯位之傳襲曾不依此例者有吳、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襲制,至前六三○年以后始改用嫡長承襲制;秦行兄終弟及制,至前六二○年以后始改用嫡長承襲制;吳亡于前四七三年,其前半世紀還行兄終弟及制。在嫡長繼承制下,卿大夫的親屬的貴族地位最難長久維持。大夫的諸兒子當中只有一個繼承他的爵位,其余的也許有一個被立為“貳宗”或“側室”,也許有一兩個被國君賞拔而成為大夫;但就久遠而論,這兩種機會是不多的。一個“多男子”的大夫總有些兒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孫曾更不用說了。這些卿大夫的旁支后裔當中,和氏室的嫡系稍親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遠的就做他屬下的庶民。故一個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屬戰(zhàn)士,每每構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時候領著同族出征,他作亂的時候領著整族作亂,他和另一個大夫作對就是兩族作對,他出走的時候或者領著整族出走,他失敗的時候或者累得整族被滅。
氏室屬下的庶民也許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則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層是國君和同姓卿大夫構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層是周王和同姓諸侯構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異姓諸侯間,或異姓諸侯彼此間,則多半有姻戚關系。這整個封建帝國的組織大體上是以家族為經,家族為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