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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大師談》第一章 中國史黎明期的大勢(5)

中國歷史:大師談 作者:張蔭麟


商朝王位的繼承,自第二傳以下,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王子無嫡庶之分,皆有繼位的資格。至無弟可傳,然后傳子。但傳末弟之子抑傳其先兄之子,似無定制;多數(shù)是傳末弟之子,但有不少例外。每因堂兄弟爭位釀成王室的大亂。最后的四傳皆是以子繼父,似乎已鑒于舊制的不善而有意把它改革了。諸侯的繼承法是否也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無從知道,但至少有例外,如“周侯”的繼承,始終是以子繼父的。

在商朝的勢力范圍以內(nèi)和以外散布著許多文化遠較商人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時寇略商朝或其諸侯的領域。商朝后期的最大外敵是西北的鬼方其根據(jù)地蓋在山西北部及陜西的北部和西部。歷史上記載商王武丁曾對他用兵至三年之久。此外卜辭所記商人的外敵還有好些,但其中除羌人外都與后來的歷史失了連絡。卜辭所記商人對外戰(zhàn)爭,用兵至多不過四千、五千,俘虜至多不過十五、十六,但這些似乎不能作代表的例子,因為卜辭曾記一次殺敵二千六百五十六人。

戰(zhàn)爭所獲的俘虜,當有一部分是用作祭祀的犧牲,卜辭中屢有人祭的記錄。但那不是常見的事。大多數(shù)俘虜當是用作奴隸。卜辭中有奴、奚、臣、仆等字皆是奴隸之稱。奴隸除用執(zhí)賤役外,當亦用于戰(zhàn)爭,卜辭中有“呼多臣”伐某方的記錄,似是其證。又有所謂“耤臣”和“小耤臣”,似是奴隸之用于耕作的。

商人的商業(yè)已發(fā)展到使用貨幣的階段,他們的貨幣以一種咸水貝為之,小塊的玉器似乎也用為貨幣。從殷墟的遺物可以推知殷都一帶商業(yè)之盛。銅器、玉器和綠松石飾品的原料都非近地所有;占卜用的消費量甚大的龜也是異地所產(chǎn);咸水貝也是如此。特別是玉和貝必定是從遠方輾轉販運而來的。

關于商人的社會狀況,我們所知僅此。其次要估量他們表現(xiàn)于生產(chǎn)方法以外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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