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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八章 噩夢(6)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這點結(jié)果,連意外收獲都算不上,頂多在年度工作總結(jié)上增加幾個無關(guān)痛癢的數(shù)字。警方大失所望。唯一感到興奮的,又是媒體。

在薛企盛交代的違法事實中,有一個細(xì)節(jié)引起了媒體的關(guān)注。薛企盛為了講排場,擺威風(fēng),有時會讓手下去臨時雇用一些人來“撐場面”。其中,有一些人是從附近中學(xué)雇傭來的未成年人。薛企盛交給手下每個人一百元“出場費”,經(jīng)過層層盤剝,到這些少年手里只有區(qū)區(qū)二十元。然而,就這一點點錢,也讓少年們趨之若鶩。一個受訪的少年說,這事其實一點也不難,只要跟著去就行了,不僅報銷車費,還管一頓飯。到了拆遷現(xiàn)場,只要拿著刀或者棍子站著就好……

在C市電視臺的晨報節(jié)目中,主持人正在對這個少年進行采訪。盡管少年的眼睛部位被打上了馬賽克,仍能感到那張臉上的木然和冷漠。

“如果需要動手打人呢?”

“那得加錢?!?/p>

“加多少?”

“二百?!?/p>

主持人頓了一下,似乎在控制情緒。

“你敢下手打人么?”

“最初也不敢,后來他們都打了,我也打了?!鄙倌甑拖骂^。

“他們是誰?”

“同學(xué)?!?/p>

“他們?yōu)槭裁锤蚁率帜兀俊?/p>

“因為錢唄。”少年忽然笑了,“有錢可以去網(wǎng)吧,可以買游戲裝備,還能買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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