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做法可能會是:跟人力資源部探討一下給她轉(zhuǎn)崗,甚至,如果你私下和溫迪抱怨一下業(yè)務推進困難前景堪憂,有可能她利用自己的人脈早就先逃去別處了,跟隨前老板做事不也是她給自己的一條退路嗎。你逼她和人力資源部沒退路了,她的反擊也會超出你的想象?,F(xiàn)在看來人力資源部的做法就是要逼你走,這未必是人力資源部想針對你,可能是某些高層暗示過。
關于你自己的問題,上面的朋友說得都很到位。我相信如果時間可以倒流,你會有不同的做法。
李大為 中南大學環(huán)境工程學士,北大光華MBA
謝謝宗池的提醒。前天同另一個知情的人力資源部同事聊,他暗示我處事要多注意,關系復雜,提醒我是得罪人了。我曾嘗試和老板溝通過,但她沒有吐露任何信息。我現(xiàn)在分析,我今天的結局,是下面4 個原因?qū)е碌模?/p>
1. 我辭退溫迪,人力資源部主管力保,最后我可能得罪了人力資源部的主管。
2. 人力資源部的主管和我現(xiàn)在的老板關系很好,她一過來就對我有偏見,不僅徹底架空了我,還因作息時間書面警告過我。
3. 老板認為我不聽話。
4. 或者,真如老板所言,我“可能”不適合帶團隊,她想要個能帶團隊的人。
可是,我咽不下這口氣。我確信她是帶著偏見來的,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地方。在她讓我自謀生路的前一天,我和她還一起吃飯,我在她車上跟她談心。我說,如果我有做得不足的地方,望她擔待。結果,她第二天就給我下刀子。
根據(jù)公司政策,如果員工沒有明顯過失,被辭退要按勞動合同給補償。昨天,我向人力資源部表態(tài),請辭退我吧!但要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和合理的賠償。我沒有違紀違法,即便是績效考核,我也沒有離譜到被開除的地步。人力資源部提醒說,公司可以找各種理由,賠償最多兩個月,跟公司硬頂,可能得不償失。他們勸我再想想,盡量找找別的機會,自己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