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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評傳》10 大后方大軍需(5)

左宗棠評傳 作者:李連利


左宗棠屯田與水利

左宗棠是距今一百四十多年前的官員,他對于三農(nóng)建設(shè)的思考即使在今天看來也不落后。他批評了原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wù)的景廉、哈密辦事大臣文麟等,認為他們之前的屯田政策是“其志不在恤民、不在濟軍,惟勒派取盈以顧目前”。看看他們的政策吧,他們借給百姓種子,秋后要四倍償還。左宗棠認為軍屯在戰(zhàn)亂時期比民屯更重要,因此,應(yīng)該先軍后民,這主要有以下好處。

其一:不用運糧,省了其他省份的勞力物資。

其二:將來逃荒的百姓回來了,就免了開荒的勞作。這一點對當今應(yīng)該有所啟示,左宗棠所開辟的軍屯最終是為了民生,先開墾后再還給百姓。

其三:軍人習慣勞苦,如果讓他們待的時間長了,既容易鬧事又容易生病,所以得給他們找事兒干。

其四:官兵們經(jīng)過勞動,除了正餉之外,還可以得到私糧,除了吃以外還可以賣錢。

對于屯田問題,左宗棠就說,歷朝歷代許多人都知道屯田的重要性,但是許多人只關(guān)心籌軍餉,對于老百姓的民生問題從來不關(guān)注。許多人都不懂得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要籌軍食,必先籌民食,乃不竭之源!否則兵欲興屯,民已他徙。”

左宗棠在當時極為困難的情況下,給嵩武軍的萬余人調(diào)撥了3萬兩紋銀,要求首領(lǐng)張曜在哈密開荒種地。不到一年就開荒2萬多畝,收糧食百萬斤,足夠張曜的部隊吃兩個月。因此,左宗棠在古城、吐魯番、烏魯木齊等地開辦軍墾農(nóng)場。為了既保證軍屯又保證民屯,有些地區(qū)還實行軍民共墾共同經(jīng)營的辦法。到了1878年哈密新增農(nóng)場3.8萬畝,巴里坤5萬畝,古城子0.66萬畝,吐魯番1.2萬畝。

眾所周知,西北缺水,但要種田就需要水,左宗棠該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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