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月里,遍地薔薇(2)

我亦飄零久 作者:獨木舟


有男生跟我要電話號碼,我在鐳射燈里瞇起眼睛,意味深長地問他:“你真的會打給我嗎?”

我手里夾著煙,跟異性朋友緊緊地抱在一起貼面跳舞,我絲毫不擔心他會對我有不軌的企圖,因為他喜歡的是男生。

我賣弄風情,像一個孩子拙劣地模仿舊海報上的明星。

那時候我太年輕,剛剛領略到自由的滋味,不懂得當時任性的揮霍其實都是有代價的,我虧欠未來的自己,歲月給我記著賬,來年都要一點一點地慢慢還。

大一那年的冬天,我跟當時喜歡的男生吵了一架,一怒之下傾盡所有買了一張去杭州的硬座票。

十二月的晚上,我穿著劣質的白色毛衣,凍得瑟瑟發(fā)抖。夜越深溫度越低,我不得不把臟兮兮的窗簾拉過來裹在身上御寒,能有什么作用呢?

長達十幾個小時的車程,我冷得睡不著,卻又無聊得發(fā)瘋,那時候我沒有任何數(shù)碼產(chǎn)品,只有一部破得僅僅能打電話發(fā)短信的手機,我甚至匆忙得沒有帶一本可以閱讀的書。

那是一次很不愉快的出行經(jīng)驗,當我回憶起來的時候,除了記得當時自己斬釘截鐵地發(fā)誓以后一定要努力賺錢,無論去哪里都坐飛機這個雄心壯志之外,別的什么感受都沒了。

這件事的后遺癥是導致我在很長的時間里,聽到從某地到某地要坐八個小時以上的車,就會有一種“這輩子都不要去那里”的想法。

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認,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的確是只井底之蛙。

二十三歲那年的夏天,我的后遺癥被每天至少八小時的坐車經(jīng)歷治愈了。

在和田買去烏魯木齊的汽車票時,S先生輕描淡寫的一句“差不多二十六個小時吧”把我嚇傻了,我像是沒聽懂這句話似的,不死心地追問一遍:“多少?!”

二十六個小時,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熬得過去。

在和田汽車站旁邊的賓館里,我憂愁地吃著清甜的葡萄,看著S先生的背影,拼命地安慰自己說,沒事,他還在這里,你們還在一起,不要怕。

那天我很早起來去離車站有點兒遠的新華書店買了四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偵探小說,我算一算覺得撐十多個小時應該沒什么問題了,剩下的時間就睡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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