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權威 在中世紀隨后的日子里,天主教會的統(tǒng)攝性權威不斷得到補益,但有時也會被幅員遼闊的多民族帝國所取代。奧匈帝國、大英帝國、中華帝國、荷蘭帝國、法蘭西帝國、德意志帝國、土耳其帝國、俄羅斯帝國、西班牙帝國以及其他帝國控制下的大多數(shù)平民與其皇帝并沒有文化上的聯(lián)系,對他們也并無忠誠感。君主聲稱其權威源于上帝。大多數(shù)君主對其平民也沒有強烈的政治認同或情感聯(lián)系。許多帝國一直延續(xù)到20世紀,但最終民族主義的風潮將所有這些帝國及其所提供的宏觀整合一掃而光。
中世紀的本土權威
本土(微觀層次)的權威也被稱之為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這個權威圍繞封邑、公爵領地、男爵領地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封地建立。貴族統(tǒng)治著各自的領地,行使著幾乎絕對的主權。在理論上,這些貴族是國王或皇帝的附庸,但實際上他們通常是自主的,有時甚至比他們所侍奉的君主更有權力。
中世紀領土與政治權威的觀念與現(xiàn)在的截然不同,理解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君主與貴族雖然管理各自的領地,但理論上他們并不對其行使主權。相反,上帝與上帝的教會給予君主統(tǒng)治某個領地的權力,國王再把領地分封給從屬貴族。在封建制度下,理論上諸侯服從國王,國王服從皇帝與教皇。也即,封建制度在本質上意味著并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主權,事實上也經常不存在。平民幾乎不具備任何權力,被視為臣民--更接近于一種財產狀況而非公民的概念。
到了13世紀,普世主義與封建主義的交織開始引起沖突。在隨后的幾個世紀里,“國際體系發(fā)生了急劇的轉變,封建地主、皇帝、國王以及教皇等各種權威相互交雜的狀況開始讓位于領土界定下的權威”(Spruyt,1994,1)。非領土界定的等級體系被基于領土界定的國家體系所取代。由于國家主權觀念的誕生,各個國家實現(xiàn)了法律上的平等。
封建制度的衰落
中世紀的許多變革性力量逐步侵蝕了封建制度。其中,軍事技術以及經濟擴展尤為突出。
軍事技術
14世紀中期開始,火藥被引入歐洲戰(zhàn)爭。這(以及其他軍事能力革新)削弱了小塊領地的防衛(wèi)能力。用早期步槍武裝起來的便宜的、幾乎未受訓練的平民能夠將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的騎士(封建勇士精英的縮影)射于馬下。相對低廉的大炮能夠摧毀花費巨大的城堡--封建制度的防御中心。這(以及其他現(xiàn)實)意味著小塊領土的靜態(tài)防御不得不被以機動為基礎的防御取代。而這只能由疆域更大的政治單位(即國家)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