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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友蘭追問人生》功利(10)

馮友蘭追問人生 作者:馮友蘭


關(guān)于此點,我們于下章另有討論。不過就上所說,我們亦可見,無論“分工合作”“相反相成”的調(diào)和,是自然底,或是人為底,這種調(diào)和,事實上總是有底。因有此種調(diào)和,所以只須各個人各真知其自己的利之所在,他們即可組織復(fù)雜底社會,創(chuàng)造光輝底文化。這種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事實上大多數(shù)底人,都是功利境界中底人。我們的現(xiàn)在底社會,事實上大部分是這一種人組織底。

我們的現(xiàn)在底文化,事實上大部分亦是這一種人創(chuàng)造底。

上所說后一派底哲學(xué)家,對于國家社會,法律道德底看法,正是代表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對于國家社會法律道德底看法。無論國家社會,法律道德,是因何有底,如何有底,人在國家社會中,合乎法律道德底行為,事實上總是與行為者有利底行為。我們說: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的行為,皆以求其自己的利為目的。這不是說,他的行為,都是損人利己底。他亦可有損己利人底行為,但他所以如此做,是因為這些行為,往遠處看,亦是對于他有利底。例如西諺說:“誠實是最好底政策。”誠實底人,有時可以吃虧。但往遠處看,誠實底人,終是占便宜底。他至少可以得一個誠實的名譽,即此亦是一利。

一切利他的行為,都可以作為一種利己的方法。古今中外,所有格言諺語,以及我們的《新世訓(xùn)》,雖都是“講道德,說仁義”,但大都是以道德仁義作為一種為自己求利的方法。老子書中,有許多地方,都把合乎道德底行為,作為一種趨利避害的方法。如說:“非以其無私耶,故能成其私?!薄胺蛭┎粻?,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睙o私不爭,是合乎道德底行為,但老子都將其作為一種為自己求利的方法。

因此快樂論者,或功利論者,以為人之所以愿有有道德價值底行為者,正因其可以使有此等行為者得快樂,或得利。人應(yīng)該求別人的利,這是一個道德律。但人為什么愿遵照此道德律,快樂論者或功利論者說,正因求別人的利,亦正是求自己的利的一個最好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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