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至少知道了,如果德克斯特在撒謊——這一點應該毋庸置疑——那么甘沃特的確有情敵,而且麥登·德克斯特認為,或者說知道這個情敵殺了甘沃特。
我們在奧克蘭下車時,我知道自己已經吃了敗仗,他不會松口了,至少當天晚上不會。不過我還是黏著他不放,緊跟著他上了到舊金山的渡船。盡管他明顯想擺脫我,但出人意料的事也未必不會發(fā)生,所以開船以后,我繼續(xù)盤問他。
過了一小會兒,一個大個子男人向我們坐的地方走來。此人穿著淺色長外套,背著一個黑袋子。
“嗨,麥登!”他跟我的同伴打招呼,伸開雙臂大步向他走來,“我剛上船,正想給你打電話呢。”他放下袋子,兩人熱情地握起手來。
德克斯特轉向我。
“這位是史密斯先生,”他跟我介紹說,又把我也介紹給大塊頭,還補充說,“他在這兒的大陸偵探社工作?!?/p>
最后這句顯然是在告訴史密斯小心行事。我嚇了一大跳,全身神經都警覺起來。不過渡船很擠,放眼望去有上百人在我們旁邊。我放下心來,笑著跟他握手。不管史密斯是誰,不管他跟命案有什么牽連——如果他沒有的話,德克斯特何必這么著急地告訴他我的身份?——他在這兒什么也做不了。周圍的人群是有利于我的。
那是我當天犯的第二個錯誤。
史密斯的左手伸進了他的外套口袋。那種式樣的長外套有一條垂直拉縫,不用解扣子就能摸進襯里口袋。他的手已經進了拉縫,外套掀開了,我可以看到他手上握了把短管自動手槍。其他人的視線都被擋住了,只有我能看見槍正對著我的腰。
“咱們到甲板上去?”史密斯問道,在我聽起來像是命令。
我猶豫起來。我不想離開周圍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或坐或站的人群。不過史密斯的那張臉看來不像一個行事謹慎的人,他似乎可以輕易地忽略上百個目擊者。
我轉身穿過人群。他走在后面,右手親昵地搭在我肩上,左手在外套底下用槍抵著我的脊梁骨。
甲板上空無一人。舊金山海灣冬夜的霧像雨一樣濕,籠罩著船和水面,把所有人都趕到里面去了。霧包裹著我們,能見度太差了,雖然頭上有燈亮著,我還是連船尾都看不到。
我站住了。
史密斯捅了捅我的背部。
“再遠一點,我們好講話?!彼谖叶叴舐曊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