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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徹底打破"富不過三代"(10)

傳遞財富傳遞愛 作者:陳凱


試想,如果上海解放時榮毅仁沒有留下來,就沒有后來的愛國民族資本家榮毅仁;如果公私合營的時候榮毅仁沒有把企業(yè)獻出來,就沒有后來的紅色資本家、國務院副總理榮毅仁;如果文革的時候榮毅仁抱著財產(chǎn)不放,不肯甘于受苦,就沒有后來的輝煌人生;如果改革開放之初榮毅仁不放棄自己經(jīng)商,不出面當國企中信公司的老總,就沒有后來的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如果后來沒有鼓勵榮智健下海創(chuàng)業(yè),白手起家,就沒有榮氏家族今天的繁榮。

真正把財富當成"浮云",才能真正擁有財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沒有榮氏家族上百人在國外,沒有他們對榮智健等后人成長的關注和支持,沒有榮氏家族的聲望幫助,榮毅仁要想保全自己和后人,要想讓家族長青,也是難以達成的。

在政局的變動中,有錢?只不過是浮云。

三、富不過三代,怎么辦?

解決"富不過三代",讓家族基業(yè)長青,需要從管理、文化和法律三個層面著手。

管理層面,具體地說,就是選擇企業(yè)接班人的問題。這個問題要因人因事因時而異,每個企業(yè)有每個企業(yè)的自身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對接班人的安排,關鍵在于企業(yè)家是否及早地考慮并及早地安排,此外,獲得外部智慧支持,也是必要的。

文化方面,具體地說,就是給家族后人一個價值觀,一個指南。這個問題要因人而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對文化的問題,大多數(shù)企業(yè)家說起來可能會一套一套的,但是關鍵是要想到做到,把家族文化打造出來,并且代代傳承下去。

法律層面的問題卻是統(tǒng)一的,主要集中在消除隱患和繼承安排兩個方面。相關案例1:黃光裕為何感謝國家?

中國首富黃光裕終審被判刑14年、罰款8億元后,他寫了一封公開信。信中表示,"8月30日上午,我接到了法院的終審判決,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非常感謝國家和政府,在我接受刑事調查后,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了國美,幫助企業(yè)恢復了正常運轉,這是對我本人和國美最大的關懷! "

我們看看一審判決,也是這個結果,他卻對媒體表示量刑過重。為什么終審還是這個結果,而且沒有翻盤機會的時候,他反而要感謝國家和政府呢?有的人認為他是以認罪態(tài)度爭取早日釋放,也有人認為他是給股東傳遞信心。但我認為這是他的心里話。為什么?

因為在他被羈押期間,北京高院為他專門開通了"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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