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激進于社會主義(3)

梁漱溟自述:我是怎樣一個人 作者:梁漱溟


人間還有許多罪惡,似為當事雙方所同意,亦且為法律所不禁的,如許多為了金錢不復(fù)計及人格的事。其極端之例,便是倡優(yōu)。社會上大事小事,屬此類型,各式各樣亦復(fù)數(shù)之不盡。因為在這社會上,是苦是樂,是死是活,都決定于金錢。錢之為用,乃廣大無邊,而高于一切;擁有大量錢財之人,即不啻握有莫大權(quán)力,可以役使一切了。此時責(zé)備有錢底人,不該這樣用他的錢;責(zé)備無錢人,不該這樣出賣自己。高唱道德,以勉勵眾人。我們亦徒見其迂謬可笑,費盡唇舌,難收效果而已!

此外還有法律之所許可,道德不及糾正,而社會無形予以鼓勵底事;那便是經(jīng)濟上一切競爭行為。競爭之結(jié)果,總有許多落伍失敗的人,陷于悲慘境遇。其極端之例,便是乞丐。有的不出來行乞,而境遇悲慘須人救恤者,同屬這一類型。大抵老弱殘廢孤寡疾病底人,競爭不了,最容易落到這地步。我認為這亦是人間的一種罪惡。不過這種罪惡,更沒有哪一個負其責(zé),顯明是社會制度的罪惡了。此時雖有慈善家來舉辦慈善事業(yè)以為救濟,但不從頭理清此一問題,支支節(jié)節(jié),又能補救得幾何?

此時普及教育是不可希望的,公共衛(wèi)生是不能講的,縱然以國家力量勉強舉辦一些,無奈與其社會大趨勢相反何?——大趨勢使好多人不能從容以受教育,使好多人無法講求衛(wèi)生。社會財富可能以自由競爭而增進(亦有限度),但文化水準不見得比例地隨以增高,尤其風(fēng)俗習(xí)慣想要日進于美善,是不可能底。因根本上先失去人心的清明安和,而流于貪吝自私。再加以與普及教育是矛盾底,與公共衛(wèi)生是矛盾底,那么,將只有使身體方面心理方面日益敗壞墮落下去!

人類日趨于下流與衰敗,是何等可驚可懼的事!教育家挽救不了;衛(wèi)生家挽救不了;宗教家、道德家、哲學(xué)家都挽救不了。什么政治家、法律家更不用說。撥本塞源,只有廢除財產(chǎn)私有制度,以生產(chǎn)手段歸公,生活問題基本上由社會共同解決,而免去人與人間之生存競爭?!@就是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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