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是“參與”,而“多數(shù)不抹煞少數(shù)”是承認“少數(shù)”的獨立。這樣相互尊重的關系是建立在對不同意見的容忍上。
五四運動前后,對中國思想界起過巨大作用的知識分子當中,始終主張民主自由的人并不多,胡適是這少數(shù)人中的重要一員。
在《胡適對民主的闡釋》一文的開篇,周質平先生有一段話,可說是對胡適一生思想主線的概括:
胡適從他留學時代開始,直到1962年去世,半個世紀當中,民主自由始終是他思想中的重要成分,也是他堅持努力的一個方向。終其一生,他確信民主自由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他從不曾因為世界政局的改變,而動搖過這個信念。(《胡適與中國現(xiàn)代思潮》第229頁)
正因為有這樣的思想主線且恪守不渝,胡適一生的為人行事,常常受到時人與當局的非議與非難。北洋政府時期,他主張過好人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不久,他發(fā)表《人權與約法》,挑起人權論戰(zhàn),矛頭直指國民黨政府的立國之本。九一八事變后,全國人民抗戰(zhàn)激情高漲,他參與“低調俱樂部”,主張暫時的妥協(xié)退讓,增加國力以爭取最后的勝利。這些,在常人看來,都是不合時宜的,胡適卻坦然地去做了,無怨無悔,也無憂無慮。
胡適的這種超越時代局限,堅持自己獨立思考、獨立行事的精神,在新文化運動初期,就有突出的表現(xiàn)。對此,J.B.格里德是很欣賞的:
文學革命從其發(fā)端就是更廣闊范圍的思想改革運動的工具,也是一股用它的諾言波及甚廣以至很快就以“新文化運動”聞名的變革潮流的工具。對于胡適來說,這些年中,他對白話始終保持著最大的熱情,但是他所關切的事情遠非是使書面語言恢復活力……在他論述文學革命的觀點中,已經(jīng)清楚地表現(xiàn)出了他探討這些引起廣泛問題的某些特點。當別人是武斷的時候,胡適總是保持著暫時性、嘗試性的觀點。當別人號召的革命是對過去的否定時,胡適總是盡力把它視作通向未來的一個過渡階段。當別人把革命說成是一次突發(fā)的毀滅性的劇變時,胡適總是在更緩慢、更少破壞性的進化過程的前后聯(lián)系上來思考它。而且,他一直保持著這樣的信心:只要引導得當,這種“有意識的進化”將會實現(xiàn)它希望的目標。
這些使胡適的思想具有了其本身特色的永久性的理性和氣質特征,一方面不是總與他的朋友們的觀點相一致的,另一方面與他的時代特征也不是常常和諧的。(《胡適與中國的文藝復興》第97 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