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實行遺產稅的國家,通過對于富人遺產的高額征稅,意在針對不勞而獲的接代傳富行為,在代際接替之際實現(xiàn)平等化。這些稅款可以增加聯(lián)邦收入,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補助,增進社會整體效益。但這一稅種一直爭議很大。美國遺產稅于1797年首次開征,此后多年,遺產稅時征時停,稅率起起落落,美國各派政治力量圍繞遺產稅的角力至今余波未平。1999年和2000年,美國國會曾兩次通過關于廢止遺產稅的法案。
出人意料的是,反對取消遺產稅的主力軍是一群億萬富翁。“微軟”創(chuàng)始人比爾?蓋茨的父親威廉?蓋茨、“股神”沃倫?巴菲特、“金融大鱷”索羅斯、迪斯尼女繼承人迪斯尼、對沖基金億萬富翁羅伯遜和美國財政部前部長魯賓等120名億萬富翁聯(lián)名向美國國會遞交請愿書,反對取消遺產稅,并在《紐約時報》上刊登廣告:“Please tax us(請對我們征稅)”。
2011年2月,美國政府頒布最新遺產稅法案,規(guī)定遺產稅起征點個人為500萬美元,夫妻為1000萬美元,稅率為35%。
美國的200位頂級富豪給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和參眾兩院議長的公開聯(lián)名信中這樣寫道:
“我們現(xiàn)在寫信,是敦促你們將國家利益置于政治考慮前,為了我們國家的財政健康和民眾的福利,我請求你們對年收入100萬美元以上的人加稅……我們作為忠實的公民提出這樣的請求。
“我們的國家面臨著選擇——要么我們償還債務,為未來做好儲備;要么我們逃避金融責任,損害國家的潛力。我們的國家有恩于我們,它為我們提供了成功的基礎?,F(xiàn)在,我們希望能保持這樣的穩(wěn)固基礎,以便其他人也能和我們一樣成功。
“請為我們國家做正確的事情吧,提高對我們的征稅吧,謝謝!”
美國《華爾街日報》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即使取消遺產稅,仍有50%的美國富人打算捐出至少一半財產,只將部分財產留給子孫。
美國這些富豪的表現(xiàn),正是美國主流價值觀的體現(xiàn)。在美國社會,富人多納稅,窮人少納稅,被認為是天經地義。按照美國財政部 2006年的數(shù)據(jù),比例為5%的美國富人,納稅額占聯(lián)邦政府個人所得稅收入的57.1%;而占全部納稅人近50%的低收入群體,納稅額僅占所有個人所得稅的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