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論布施(1)

幸福禪 作者:釋永信


釋永信

先講一個小故事:

古時候,有個農(nóng)民在自家地里耕地,卻意外地翻出一個金羅漢,足足有幾十斤重。家里人及親友、鄰居都為他高興得不得了,說這輩子再也不用操心吃喝的,再也不用風吹雨打太陽曬地干活。可是這個農(nóng)民卻從此悶悶不樂,整天愁眉苦臉地想心事。大家都很奇怪,追問他到底為什么苦惱。這個農(nóng)民終于開口了:“我一直在想,還有十七個金羅漢會在哪兒呢?”

聽完這個小故事,大家可能都笑了,笑這個農(nóng)民如此貪心。在我們的佛法中,布施就是針對貪心提出的。布施有三種:一、財施,分內(nèi)財施和外財施。施舍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或全部,叫內(nèi)財施;施舍錢財田地等,叫外財施。二、法施,以人間善法或佛法教化大眾,叫法施。三、無畏施。

關于布施這個題目,社會上流通的佛教普通讀物對此闡述得不是很透徹,大都停留在世間法的自利利他的道義水平上,即使談“三輪體空”,也過于泛泛而談,很少從切實的修行、發(fā)慧角度闡述布施的功用。

如果我們細讀佛教經(jīng)典,并結(jié)合自己的修證體會,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布施是作為修行法門開立的。在修習六度菩薩道時,布施列為第一圣道,對治五毒首魁──貪心,即“執(zhí)我”“執(zhí)有”之心。布施本身不是目的,布施的目的在于通過布施達到凈行凈心。所以經(jīng)典中把布施列為菩薩道。如果把布施僅僅視作助人為樂,從布施行為中獲取一份自我滿足,內(nèi)心安寧,那么,這種布施仍為俗趣。我們禪宗達摩祖師與梁武帝相會交談不契的公案,就是圍繞布施這個題目展開的。

據(jù)載:

南北朝梁武帝普通八年(公元527年),達摩祖師泛海經(jīng)廣州至建業(yè),會梁武帝。梁武帝是當時有名的佛心天子,崇尚佛教,大興土木,建寺造院,廣賜度牒,剃度僧尼,并且自己三次出家,以身侍佛,均被臣子重金贖回。他想到自己為佛教做了如此廣大的布施,所以,他問達摩祖師有何功德?

沒想到達摩祖師嚴肅地回答他:沒有功德。梁武帝急了:為什么沒有功德?達摩祖師說:這只是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隨形。雖有善因,不是實相。

梁武帝問:怎樣才是功德?達摩祖師說:凈智妙圓,體自空寂;如是功德,不以世求。由于與梁武帝相談不契,達摩祖師遂一葦渡江北上,后卓錫于少林寺。

這個公案很清楚地說明,停留在世俗水平上的布施,為布施而布施,不是真正的布施,這種布施沒有“實相”。什么樣的布施才具有“實相”?達摩祖師開示我們:“凈智妙圓,體自空寂”的布施,才是具“實相”的布施,才是真正修行意義上的布施;說得再通俗一點,布施為了對治貪心,為了修行凈心,為了去“我執(zhí)”、“有執(zhí)”,為了體證世間萬事萬物的空性。布施是外在的,布施者的修行功夫是內(nèi)在的;布施只是修行人舍離諸有心、體證諸有空性的自然流露而已,即我們平時常說的“三輪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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