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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一伙不擇手段制造偽證

劉少奇冤案始末 作者:黃崢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央組織部對劉少奇一案進行了復查。結果證明,在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主持下搞出來的《關于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沒有一項指控是符合事實的。他們采取弄虛作假、斷章取義、逼供信等惡劣手段,拼湊材料,偽造證據(jù),報送中央和毛澤東,欺騙全黨和全國人民。

偽證為什么能夠制造出來?原因很復雜,主要是林彪、江青一伙的有意迫害,而“文化大革命”中的極“左”路線,則為他們的非法活動提供了條件。到1966年底,“打倒劉少奇”的行動已經(jīng)從北京蔓延到全國。12月,北京地區(qū)一些老紅衛(wèi)兵,因為劉少奇鳴不平,被“中央文革”下令抓了起來。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陶鑄,也因為有過一些保護劉少奇、鄧小平的言論,被打成“中國最大的?;逝伞保?967年1月被突然打倒。在強大的政治壓力下,從普通群眾到高級干部,只準說劉少奇壞,不準說劉少奇好。同時,在“打倒一切”“全面內戰(zhàn)”的局勢下,社會秩序一片混亂,法制破壞殆盡,使江青、康生之流得以為所欲為,以售其奸。

偽證是怎樣制造出來的?現(xiàn)在看來,直接的手段主要是刑訊逼供、弄虛作假(對此我們在下一節(jié)中具體敘述),間接的手段大致有以下三個方面:

(1)先定性,后羅織罪名。1966年12月下旬,在尚未對劉少奇作任何審查的情況下,江青一伙就宣稱劉少奇是打倒對象,鼓動造反派采取“倒劉”行動。12月31日江青在同劉少奇女兒劉濤談話中說:“你要知道劉少奇的問題早就定了,現(xiàn)在不解決,是因為怕全國人民轉不過彎來。”到了1967年,根據(jù)一些揭發(fā)材料成立了劉少奇的專案組,但還沒有來得及進行調查核實,江青、康生等人卻在不同場合的講話中,提到劉少奇時總要毫無根據(jù)地冠以“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1967年4月1日公開發(fā)表的戚本禹《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一文,更以權威的口吻宣稱:“你(指劉少奇)根本不是什么‘老革命’!你是假革命、反革命,你就是睡在我們身邊的赫魯曉夫!”8月4日康生對專案組人員說:“劉、鄧、彭、羅、陸、楊等是老干部、是老革命嗎?他們是一貫的反毛澤東思想的大叛徒、老反革命?!敝x富治曾對專案組工作人員說:“對劉、鄧、陶要作拼死的斗爭,堅決打倒。辦案就是偉大的革命,就是你死我活的斗爭?!?/p>

在一段時間里,專案組費盡力氣仍未找到能說明劉少奇所謂“自首叛變”的證據(jù)。江青對此大為惱火,1968年3月13日在專案組會議上說:“我覺得你們現(xiàn)在主要是思想不解放,右傾保守,要解放一下思想么!”她武斷地說:“劉少奇是個大叛徒、大內奸、大特務,小將整理的材料,比你們整理的好。你們現(xiàn)在的材料有進展,但有好多東西沒有超過紅衛(wèi)兵的材料。”

(2)對辦案人員威逼利誘。江青、康生等人對抽調來參加專案組工作的人員,用又打又拉的手段不斷施加壓力,嚴密控制。平時,他們一再強調專案對象都是敵人,對這些人要狠。1967年10月23日,謝富治在中央專案小組辦公室會議上說:“所有列入專案的,都是反對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chǎn)階級司令部的人,要同這些人作堅決的不可調和的斗爭,絕不能施仁政,不能妥協(xié)?!笨瞪f:“現(xiàn)在打的是尖銳的隱蔽的國共戰(zhàn)爭,沒有堅強的階級(立場),專案是搞不好的。”康生還假惺惺地對辦案人員說:“你們的前途很偉大,不要驕傲,你們是中央信任的干部。一個同志為黨中央所信任,所依靠,比什么級別都重要?!薄澳銈兲罡刹柯臍v表,填上哪年哪月在中央搞專案,比提級還光榮?!苯嘁捕啻未蹬酢案銓0傅耐臼菬o名英雄”“是毛主席的好戰(zhàn)士”。但當辦案人員稍有不慎,或有不同意見,輕者被他們斥為“右傾”,重則逮捕入獄,有的受到處分或被送回原單位批斗?!皠?、王專案組”的領導成員換了三次,有兩個人被關進監(jiān)獄。

1968年3月13日江青在八個專案組會議上批評“劉、王專案組”說:“有個案子我很不滿意。王世英說他半身不遂,還能全家去照相,摔了一跤,也沒有死。你們右傾,不要嫌我說話尖銳,王世英是怎么回事?我看肖孟對他就是有包庇?!?月27日,謝富治專門召集專案組開會,批評專案組向江青請示匯報不夠,其中說:“你們老犯錯誤,老不轉變,怎么行呢?是否仍按肖孟的膽大包天辦事?”肖孟曾是專案組的負責人之一,后來被關進秦城監(jiān)獄5年。1979年12月他在回憶中說:“他們不斷給專案施加壓力,反右傾。在調查、看材料中,如實反映某些情況時,就以客觀主義、擴散專案材料等罪名,停止專案人員工作,查封檔案材料,有的被趕出專案組,甚至被關起來。搞專案的人思想負擔很重,精神壓力很大。在我被關進秦城監(jiān)獄后,甚至有這種想法,寧肯坐牢,也比按那些人的旨意昧著良心辦事為好,倒感覺自慰一些?!?/p>

(3)剝奪被審查人申訴、申辯的權利。無論是劉少奇、王光美本人,還是那些牽連進來的審查對象,都沒有機會也不準許為自己申訴、申辯。在專案組存在的三年時間里,從未同劉少奇、王光美接觸過,一次也沒有聽取過他們的申述。據(jù)專案組負責人肖孟回憶:“專案組曾向江青、康生、謝富治等提出這個問題,但他們拒不同意專案組和劉少奇同志見面和接觸。這一方面說明對專案組的人不信任,另外,怕露出破綻,甚至怕專案組受影響而不能按著他們的指令辦事?!?/p>

對其他受到牽連的人和所謂“嫌疑”人員,一旦被列為審查對象,就只能交代問題,不準申辯和上訴。這些人只要一申辯,便被斥為“不老實”“翻案”“頑抗到底死路一條”,受到更加嚴厲的批斗。審訊時對為自己辯護的供詞,不寫入審訊記錄,不準寫書面材料,即使寫了也被扣壓,不讓辦案人員上報和轉送。有時辦案人員反映一點這方面的情況,就要被扣上“右傾”“為某某人翻案”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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