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開點名批判

劉少奇冤案始末 作者:黃崢


1968年10月,召開了中共擴大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全會在極不正常的情況下通過了由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憑偽證寫成的《關(guān)于叛徒、內(nèi)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全會的公報中稱:“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nèi)外的一切職務(wù),并繼續(xù)清算劉少奇及其同伙叛黨叛國的罪行。全會號召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繼續(xù)深入展開革命大批判,肅清劉少奇等黨內(nèi)最大的一小撮走資派的反革命修正主義的思想?!?/p>

從這次會議的公報起,報刊上開始直接點名批判劉少奇,不再用“中國赫魯曉夫”等名詞代稱。這種公開點名批判一直持續(xù)到“文化大革命”結(jié)束。

雖然八屆十二中全會號召“繼續(xù)深入展開革命大批判”,但這以后“文化大革命”出現(xiàn)了新的矛盾,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注意的重點已不在劉少奇身上。“大批判”逐漸流于形式,報刊上的“大批判”文章大都是空洞的謾罵,已經(jīng)拿不出一篇像樣的東西了。

縱觀整個這場“革命大批判運動”,完全是林彪、江青一伙為達到篡黨奪權(quán)的目的,采用斷章取義、顛倒黑白、歪曲事實的手法,以“左”傾錯誤思想批判正確的思想,制造反革命輿論?!按笈小痹谡紊?、理論上、思想上造成了極大的混亂,以至于黨在粉碎“四人幫”以后,用了很大的精力撥亂反正,澄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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