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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幫會的命運:被歷史拋棄(8)

江湖三百年 作者:秦寶琦


由于“中華國民共進會”僅僅是想把原來的三大幫會簡單地融為一體,并未對其成員進行教育和約束,所以共進會成立后,江浙一帶的幫會,紛紛打起該會的旗號進行活動,其中不乏破壞社會治安的違法活動,導致該會不斷受到外界的質(zhì)疑和抨擊。而共進會總部又沒有能力制止各地幫會的不法行為,從而受到地方當權(quán)者的打擊。不過,江蘇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朱瑞,最初僅僅對肇事地區(qū)共進會的組織勒令解散,后來,各地幫會繼續(xù)用該會的名義進行擾亂社會治安的活動,如浙江海寧的共進會,在解散后仍沿襲該會名目,在外賣票開堂,斂錢惑眾。浙江都督朱瑞于是下令在全省禁止共進會的活動:“查該會發(fā)起宗旨,原欲改革舊習,勉為良善,用意無可厚非。無如入會者,莠多良少,恃眾橫行,如已經(jīng)獲辦鐫造偽印、聚眾謀逆之俞昆、管偉;私藏炸彈、招徒放票之包田芳;偽造旗令之黃云,及通令緝拿之劉金蘭等,均或搜有共進會證書,或系共進會會員。”“乃官廳之文告頻頒,而匪徒只猖獗更甚”,因此決定:“為本省秩序計,所有浙江各屬之共進會,決計概令解散,以弭巨患而保治安?!?/p>

總之,民初改造會黨的努力均以失敗告終。

三  無法無天終覆滅

民國初年,幫會破壞社會治安的活動遭到社會各界的反對,紛紛要求軍政府予以打擊和取締。當時有人指出了革命黨人利用幫會的消極后果:“黔、蜀則公口山堂,兩粵則洪門、三點,百貨滯運,民不聊生,軍隊比之前日而行色,兵械較之昔時而更備,盜賊則比之從前而更多者,何也?無他,成功之速故也。當未成功之始,凡所謂運動、造謠、暗殺、其種種破壞進行之方針,不論智愚賢不肖,倘有一稍知流血主義者,皆收羅之,一以排斥滿虜為目的。孰知漢陽一役,不數(shù)月而共和局成,是前日所收之破壞者,今日反以為建設(shè)焉。此流血所為見于共和之后也?!庇械母锩h人也對會黨在革命前后的作用作了較為客觀的評價,如貴州的革命黨人胡剛認為:“運用哥老會力量,雖也是革命過程中的一種策略,但是,在運用之先,就要熟計利害,于革命成功后,如何安頓這種力量,改造這種力量,使不致動搖革命的基礎(chǔ),影響社會的秩序?!?/p>

因此民國政府于1912年11月9日頒布命令,宣布解散包括幫會在內(nèi)的秘密結(ji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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