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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夢麟:“有所為,有所不為”(3)

清華傳奇 作者:吳清軍


然而,對于這件婚事,蔣夢麟的在北大同學(xué)會的師友,幾乎都是不贊成的,就連胡適也持反對意見。當(dāng)時胡適因病住院,他掙扎再三,還是拿起筆,給陷入熱戀的好友蔣夢麟寫了一封長信,“喋喋不休”地勸他放棄這場熱戀。此時的蔣夢麟盡管已75歲,但顯然已被愛情沖昏了頭,接到胡適的信后,他直接揉碎,扔到垃圾紙簍里。

胡適的強烈反對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蔣夢麟的再婚對象徐賢樂,在婚姻上“斑斑劣跡”。漂亮女人后面總是跟著一大批追求者,徐賢樂也不例外。當(dāng)然,漂亮女人貪財、視愛情如游戲的毛病,徐賢樂也有。

在認(rèn)識蔣夢麟之前,徐賢樂曾經(jīng)是“駐蘇大使”楊杰將軍的夫人,但是將軍夫人的頭銜,她只保持了七個月就被掃地出門。為了和她離婚,楊杰不惜花大價錢,可見徐賢樂做人妻做得多么糟糕。

然而此時的蔣夢麟已經(jīng)被愛情蒙蔽了眼睛,雖然其婚事遭到胡適的極力反對,但是,蔣夢麟還是領(lǐng)著新婚妻子前去拜訪他。蔣夢麟對胡適說,徐賢樂是個“賢內(nèi)助”,“人家說她看上我的錢,其實她的錢比我的多”。此時的胡適自然是不便再多說什么。

俗話說,患難才能見真情。1962年的一次意外,成了蔣夢麟這段婚姻的轉(zhuǎn)折點。這一年,結(jié)婚一年多的蔣夢麟赴臺中考察,因教師會館地板打蠟,他不慎摔傷右大腿股骨。

就在蔣夢麟住院期間,徐賢樂照顧得很不耐煩。為了省錢,她讓丈夫搬到小病房;丈夫開刀,她也不留院探視照料,而是忙著參加各種舞會;她還對蔣夢麟的女兒拍桌謾罵,搞得蔣家后院苦不堪言。

最讓蔣夢麟寒心的是,他發(fā)現(xiàn)徐賢樂已經(jīng)把戶口遷出,同時把他名下的全部財產(chǎn)轉(zhuǎn)到她的名下,甚至連蔣夢麟女兒的存款與股票也沒有放過……萬念俱灰之際,蔣夢麟決定分居,同時,他把保險柜里的存款一律凍結(jié),股票也報失。隨后,他又寫了一封《分居理由書》,托人轉(zhuǎn)給了徐賢樂。

之后不久,雙方就在媒體上打起了筆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蔣夢麟說:“我鼓起勇氣與徐賢樂女士結(jié)婚,希望再有一個幸福的家,來幫助我的事業(yè)。到現(xiàn)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后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yīng)該有向故友認(rèn)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糾正錯誤?!蓖瑫r,他還把胡適當(dāng)年寫給他的那封長信交給《中央日報》發(fā)表,以示“拿出勇氣糾正錯誤”的決心。

經(jīng)過幾個月的相互指責(zé)后,雙方對簿公堂。最后,蔣夢麟勝訴,據(jù)胡適好友劉真回憶,蔣夢麟勝訴的原因:“因為新婚之夜,徐女士曾一再問及夢麟先生的經(jīng)濟狀況,包括動產(chǎn)與不動產(chǎn)等等,夢麟先生便在教師會館的便條紙上一一開列出來給徐女土看。這張教師會館的便條紙,夢麟先生一直保留在身邊。后來夢麟先生的律師,把這張便條紙拿到法院給法官看,證明徐女士對夢麟先生并沒有真正的愛情,否則何以新婚之夜詳細(xì)查詢他的財產(chǎn),結(jié)果法官采信了這件證物,夢麟先生的離婚官司總算打贏了。”

最后,婚是離了,不過這種折騰實在是折壽之舉。離婚之后不到5個月,即6月19日,蔣夢麟就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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