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夜雨、品苦茶,讀周作人《自己的園地》和《魯迅的故家》。擊節(jié)長嘆,其痛何如!唯賞鑒其文品之獨特情趣,益發(fā)憎惡其人品之無恥無行。
周氏兄弟,五四齊揚;暗墮啟明,輝耀長庚。友人常吁嗟:“假如知堂先生有勇氣別婦拋雛、隨三校教授跋涉至四南聯(lián)大……或假如他雖淪落故土,卻同俞平伯等守節(jié)獨善……”
然而歷史上是沒有“假如”的!提出某一事件“假如不曾發(fā)生”這類問題,實在沒有多大意思?!笆芳业娜蝿帐潜M可能地弄清楚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件,并且對它出現(xiàn)的前因后果,做出符合實際的說明?!?
魯迅說得最清楚:“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所賣掉?!边@真是不幸而言中了!周作人一度出賣其手足情義于家,二度出賣其人格節(jié)操于國;終于兩度賣掉自由。第一回在1923年,第二回在1938年。
第一回已經(jīng)在前文《魯迅在北京和上海的住房》中簡略述及。周氏兄弟反目,周作人逼迫魯迅及老母、魯迅發(fā)妻搬出北京八道灣四合院大宅,這段恩怨已引發(fā)了許多論述。追其根源,有的歸諸行為誤會、有的歸諸婦人讒言、有的歸諸個性差異……但我認為,尋根究底還是離不開一個“錢”字。
周作人、信子夫婦的經(jīng)濟生活要比長兄魯迅闊綽得多。據(jù)三弟周建人回憶:主婦信子“氣派極闊,架子很大,揮金如土。家中有管家齊坤,還有王鶴招及燒飯司務、東洋車夫、打雜采購的男仆數(shù)人,還有李媽、小李媽等收拾房間、洗衣、看孩子等女仆二三人。即使祖父在前清做京官,也沒有這樣眾多的男女傭工。……周作人任他的妻子揮霍,不敢講半句不是。早在辛亥革命前后,他攜帶家眷回國居住在紹興時,他們夫婦間曾經(jīng)有過一次爭吵,結(jié)果女方歇斯底里癥大發(fā)作,周作人發(fā)愣,而他的郎舅、小姨(筆者注:羽太信子的妹妹芳子、后嫁給周建人,不久又離婚)都指著他破口大罵。從此,他不敢再有絲毫的得罪;……甚至被拉著要他到日本使館去講話。平日里,一講起日本,總是趾高氣揚,盛氣凌人;講到支那,都是卑賤低劣。而周作人只求得一席之地,可供他安穩(wěn)地讀書寫字,對一切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斞缚床贿^去,對周作人進行規(guī)勸,無非是”花錢要有個計劃、也得想想將來“這一類話。也真有周作人這樣的人,把好心當惡意。
當時周作人在北京大學已是資深教授,月薪280銀圓、兼職費220銀圓,再加上稿酬、版稅,月收入至少500銀圓(合2009年人民幣4萬多元)以上,比當時的魯迅更有錢,不像早先那樣再需要長兄的扶持。一旦覺得從長兄身上難以再任意榨取,周作人終于翻臉不認人了。他所要獨吞的,是八道灣的大四合院,在他看來,這才是比”兄弟怡怡“更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