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魯迅在廈門大學剛住滿兩個月,就聯(lián)系離開此地,轉(zhuǎn)到廣州中山大學(中大)去工作。下面從魯迅書信中摘錄一些當時他的想法:
【1926年11月8日致許廣平】
中大的薪水比廈大少,這我倒并不在意。所慮的是功課多,聽說每周最多可至十二小時,而作文章一定也萬不能免,即如伏園所辦的副刊,我一定也就是被用的器具之一,倘再加別的事情,我就又須吃藥做文章了。前回因莽原社來信說無人投稿,我寫信叫???,現(xiàn)在回信說不停,因為投稿又有了好幾篇。我為了別人,犧牲已不可謂不少,現(xiàn)在從許多事情觀察起來,只覺得他們對于我凡可以使役時便竭力使役,可以詰責時便竭力詰責,將來可以攻擊時自然竭力攻擊,因此我于進退去就,頗有戒心,這或者也是頹唐之一端,但我覺得也是環(huán)境造成的。其實我也還有一點野心,也想到廣州后,對于研究系加以打擊,至多無非我不能到北京去,并不在意;第二是同創(chuàng)造社連〔聯(lián)〕絡,造一條戰(zhàn)線,更向舊社會進攻,我在勉力做一點文章,也不在意。
【1926年11月18日致許廣平】
你大概早知道我有兩種矛盾思想,一是要給社會上做點事,一是要自己玩玩。所以議論即如此灰色。折衷〔中〕起來,是為社會上做點事而于自己也無害,但我自己就不能實行,這四五年來,毀損身心不少。我不知道你自己是要在政界呢還是學界。
【1926年12月3日致許廣平】
我明年的事,自然是教一點書;但我覺得教書和創(chuàng)作,是不能并立的,郭沫若、郁達夫之不大有文章發(fā)表,其故蓋亦由于此。所以我此后的路還當選擇,研究而教書呢,還是仍做游民而創(chuàng)作?倘須兼顧,即兩皆沒有好成績。或者研究一兩年,將文學編好,此后教書無須豫〔預〕備,則有余暇,再從事于創(chuàng)作之類也可以。
魯迅乘興而來,敗興而走。他在廈門的日子并不如預想的愉快。魯迅在《兩地書·(原信)六十七》中寫道:
廣平兄:……此地實在太斤斤于銀錢,“某人多少錢一月”等等的話,談話中常聽見;我們在此,當局者也日日希望我們做許多工作,發(fā)表許多成績,像養(yǎng)牛之每日擠牛奶一般。某人每日薪水幾圓,大約是大家念念不忘的。我一行,至少需兩星期,有許多人一定以為我白白騙去了他們半月薪水,或者玉堂(即林語堂)之不愿我曠課,也是此意。我已收了三月的薪水,而上課才一月,自然不應該又請假,但倘計畫〔劃〕遠大,就不必斤斤于此,因為將來可以盡力之日正長。然而他們是眼光不遠的,我也不作久遠之想,所以我便不走,擬于本年中為他們作一篇季刊上的文章,給他們到學術(shù)講演會去講演一次,又將我所輯的《古小說鉤沉》獻出,則學??梢杂X得錢不白化〔花〕,而我也可以來去自由了。至于研究教授,則自然不再去辭,因為即使辭掉,他們也仍要想法使你做別的工作,使利息與國文系教授之薪水相當,不會給我便宜的,倒是任它拖著的〔得〕好。關(guān)于銀錢的推測,你也許以為我神經(jīng)過敏,然而這是的確的。當兼士要走的時候,玉堂托我挽留,不得結(jié)果。玉堂便憤憤地對我道:他來了這幾天就走,薪水怎么報銷。兼士從到至去,那時誠然不滿二月,但計畫〔劃〕規(guī)程,立了國學院基礎,費力最多,以廈大而論,給他三個月薪水,也不算多。今乃大有索還薪水之意,我聽了實在倒抽了一口冷氣?,F(xiàn)在是說妥當了,兼士算應聘一年,前薪不提,此后是再來一兩回;不在此的時候不支薪,他月底要走了。此地研究系的勢力,我看要膨漲〔脹〕起來,當局者的性質(zhì),也與此輩相合。理科也很忌文科,正與北大一樣。閩南與閩北人之感情如水火,有幾個學生很希望我走,但并非對我有惡意,乃是要學校倒楣〔霉〕。
作為一名精神領(lǐng)袖,魯迅在廈門大學的短短4個月時間里就贏得許多學生的愛戴。1927年1月,魯迅離開廈門,趕赴許廣平所在的廣州。他在《兩地書》中寫道:“我這一走,攪動了空氣不少,總有一二十人也要走的學生,他們或往廣州,或向武昌,倘有二十余人,就是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