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0節(jié):文字這把“雙刃劍”——從一個“反例”看(4)

人類學講義稿 作者:王銘銘


7.為了挽回面子,主角必須學會寫字,但到了90年代,進入老年的她,已為時太晚,即使不是為時太晚,那也不能瞬間學到數(shù)萬個字的漢字,從而成為受人尊重的、有面子的、文化程度高的人。具有起碼的羞恥感,主角相繼采取了兩種做人的方法,其一,回避那些使其自取其辱的干部會議,其二,在家務農(nóng)做家務,同時自習“文化”。

8.主角開始習字時,不見得是以家里擁有“會說話的”電視機為前提的(當然,這點尚需考證),她可以用任何一種工具和材料來書寫文字,而且因為不識字,她的書寫沒有太多禁忌,不需要寫正確的字,而可以照樣畫葫蘆,自由地創(chuàng)造。但漸漸地,農(nóng)村有了越來越多的電視機,她家也有了,這樣,她就可以多向電視學習,如同時下有不少人從電視節(jié)目學習英語與穿著一樣。

9.本有干部底子的主角,又大量接觸電視,這樣就使她的言辭,大量帶有“主流話語”的內(nèi)容。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她的腦子本是“白板”,會任由口號和電視上的“主流話語”留下烙印,而缺乏任何自主性。一個也是人的主角,即使瘋狂,那也會在生活過程中積累對于過去的記憶與未來的想象,而“天”這個字,無疑最能總結(jié)這些記憶與想象,于是,將自己的文字說成是“天書”,那絕對是有根據(jù)的?!疤鞎贝碇鹘堑乃枷胧澜?,同時也有節(jié)奏以至慣例化地給主角重新贏回她的榮譽(面子)。這也就意味著,被心理醫(yī)生定義為“精神分裂癥”的東西,從主角自己的觀點看,其實是一方“心理藥劑”。

10.主角所創(chuàng)造的“天書”被文字學家判定為“非文字”,這實在也可以說,就是文字學“法律”中“違法的文字”。文字學家的憑據(jù)是,所有的文字都一定是集體或民族共享和公認的,而主角的文字只有她自己認識。事實上,紀錄片制作者自己承認,主角的“天書”雖然是極端個人性的,但在紀錄片被拍攝之前,村子里已有不少人跟著學了。另外,假如文字必須是以集體或民族為前提,那么,我們又如何解釋作為一個集體或民族的成員的主角之不識字?

我看電視,大多并不是出于必需或因為有任務,而是為了打發(fā)時間,換換心情,了解媒體上“八卦”。在人們的一般印象中,電視更多為娛樂而設的;我也采取這個態(tài)度,但我卻知道,無論是否有娛樂作用,電視總歸是“交通工具”,它不是輪船、汽車、火車、飛機這些用來運載我們的肉體的工具,之所以說它是“交通工具”,那是對“交通”二字采取古意,意思是說,它也讓我們“游走”,至少讓我們的心靈流動起來,起到“交換意象”、“通達信息”的作用。通過電視這樣的“娛樂工具”來增長知識、獲得啟發(fā),有點像人類學家筆下的“原始人”通過游戲來鍛煉狩獵—采集經(jīng)驗。這一點不假,但假如我說,像《六十八歲老太寫天書》這樣嚴肅的電視節(jié)目只讓我得到娛樂的話,那也就未免有些過了。節(jié)目是引人入勝,但看過之后,它給我?guī)淼摹吧钪馗小比绱藦娏?,以至于我必須如以上那樣,借用“化約法”來梳理主角的人生給我留下的凌亂而令人百感交集的印象。

我不是記者,不是文字學家,不是心理醫(yī)生,但我能從他們的記述、研究與判定中學到一些東西。這三種專家對于一位因文字導致的心理壓力而生發(fā)創(chuàng)造文字的老婦作的科學的判定,是嚴厲的。他們的清晰分類,與深度心理挖掘,無疑給我這個并不愿從個人的內(nèi)心世界發(fā)掘什么理論解釋的人類學研究者帶來強烈印象,而我以上羅列的十點,若不是受這一強烈印象的刺激,那便是不可能的。然而,我羅列它們,企圖用更邏輯和有歷史感的語言來書寫一個“精神分裂癥患者”的人生史,這也使我獲得了不同與新聞、文字學與心理學不同的理解。

不同于記者,我的書寫不具有為了宣傳或傳播而記錄的本質(zhì),不同于文字學家,我不能對作為“世界的紋樣”的文字作過于絕對的“文字中心主義”的判斷,不同于心理醫(yī)生,我不能治療“患者”,同樣也不能茍同那種將由社會引起的“病患”歸罪于個人的做法。

記者和紀錄片制作人,把一個遠在的情景、一個他處的問題帶到我們面前。盡管我意識到,除了為宣傳或傳播而拍攝外,記者還有更多使命,但這樣的“交通”,其意義已充分,我不宜作過多評價。但我不得不說,《六十八歲老太寫天書》這部片子,在其與文字學與心理醫(yī)學相關的方面上,并未充分引起我的共鳴。

先說心理醫(yī)學;用“疾病”這個概念來形容由社會原因誘發(fā)的“心理病態(tài)”,等于是把身體的觀念移植到內(nèi)心世界的分析中,等于是從“外在之身”切入“內(nèi)在之心”。心理醫(yī)學雖研究“心理”,但因有這種個體主義的學理傾向,似又易于“輕描”內(nèi)心世界的豐富,以至割裂了它與“外部世界”的關聯(lián)。那個六十八歲的老太,從心理醫(yī)學上講固然是病了。但從她的人生軌跡看,她的病,本與我們的社會秩序與問題有關。不要以為凡是社會的,都是好的、道德的、法權的、政治正確的;社會這種難以寬容“不同”,容許太多個體性表達的體系,也有它的問題。我們常把這些問題視作不合理、不公正的來源,但問題之所以四處可見,乃因我們是社會的成員,對于這個社會的運行法則,起碼是身體力行地起到維護的作用。以片子中的主角為例來說,我們這個社會有它的歷史,其一個片段,使它的不識字成為榮譽,另一個階段,則因為它而給她帶來羞辱。她的文字對心理醫(yī)生而論是心理病態(tài)的表現(xiàn),而對一個人類學或社會史學研究者而言,則從一個令人悲憫的側(cè)面,表露出了社會的易變性及這個易變性與操弄社會的那些“背后原因”之間的密切關系。因而,我寧愿說,那位六十八歲的老太個人的“病”,也是一種“社會病”。

我們這個社會,過去曾令人驚嘆地流行鄙視文字的革命精神,現(xiàn)在則反其道而行之,流行起文字主義。而無論文盲主義,抑或文字主義,都與我們這個社會傳統(tǒng)上文字的過于發(fā)達、過于有威力有關。文盲主義是對傳統(tǒng)的文字主義的反動與“革命”,而文字主義,則作為一種復興過的傳統(tǒng)主義存在,二者的核心象征,皆是文字。文字主義是一種“文字拜物教”,因為文字學研究表明,文字這種東西,起初本是為“交通”人—神、人—物、人—人而發(fā)明的,但成為一種有靈力的符號之后,人的行動都變得要圍著文字轉(zhuǎn),被它牽著鼻子走,成為文字實現(xiàn)自身的工具。對于這種“拜物教”有反思,必然導致一些極端的人主張放棄文字,回歸口語,認定即使沒有文字,人還是可以“交通”,可以有社會生活,甚至如極端者相信的那樣,“生活得更好”。我們的社會因之一度成為浪漫思想的試驗場。然而,之所以說文盲主義也與“文字拜物教”有關,是因為,這種運動化的話語,鋒芒所指除了用文字加以定義之外,別無他法,也就是因為,話語的革命必然是以話語為武器的——它即使能使文字成為幽靈,也無法擺脫這一幽靈的糾纏。而對于我們認識文盲主義的這一困境,那位六十八歲的老太,構(gòu)成了一個最有說明性意義的案例,她以人生寫照了文盲主義與文字主義的“辨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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