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白之冤的肇始(4)

李立三之謎 作者:李思慎


三、關于工會是共產主義學校的問題。有的同志認為,中國處在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工會只能說是新民主主義的學校,不能說是共產主義的學校;另一種意見認為,把新民主主義與共產主義對立起來是不對的,中國工會是共產主義的學校,但同時應當進行新民主主義政策教育。李立三說:“我是同意后一種意見的?!?/p>

四、“有同志認為在國營企業(yè)中公私利益是完全一致的,無所矛盾,甚至否認‘公私兼顧’的政策可以適用國營企業(yè);另一種意見認為在國營企業(yè)中公私利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有關工人生活、勞動條件等問題上是存在矛盾的,但這種矛盾的性質是工人階級內部的矛盾,因而是可以而且應當用調協(xié)的方法,即公私兼顧的方法來求得解決的。”李立三說:“我個人是同意后一種意見的。我覺得公私關系問題,不僅在目前國營企業(yè)中,而且在將來社會主義時期各種對內政策問題上也還是一個主要問題,否認‘公私兼顧’的原則可以運用到國營企業(yè)中的意見,可能是不妥當的?!?/p>

五、有一種意見,認為中國經濟發(fā)展不平衡,目前建立全國產業(yè)工會過早過多,應當合并一些產業(yè)工會而加強地方工會的領導機構。另一種意見認為,為了適合經濟建設準備的需要,適合中央各產業(yè)管理部門建立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管理的需要,為了給工人以全國觀念和階級整體觀念的教育,打破他們狹隘的行會觀念和地方觀念,建立全國產業(yè)工會是必要的,而且事實證明是有益處的。李立三說:“我是同意后一種意見的。”

六、有不少同志認為全國總工會規(guī)定的各級工會組織編制的人數太少,特別是基層組織脫離生產干部的人數太少,要求增加。李立三說:“我們覺得基層組織以上的編制人數可以稍有增加,但不宜過多?!?/p>

李立三最后寫道:“此外關于工資問題,勞動保險問題,勞動保護問題,保護女工、童工問題,工會會員與共產黨員可否做資本家代理人的問題,都有一些爭論,我不詳細說了。上面所寫的我個人意見,是不成熟的,也就可能是錯誤的,望給以指示。”

完全出乎李立三的意料,他給毛主席的請示報告,給他帶來的竟然是一場“滅頂之災”。報告送出不久,他的意見被毛澤東所否定。毛澤東批示說,工會工作中有嚴重的錯誤,并尖銳地批評了李立三和他所領導的全總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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