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8日,聶榮臻來到北平東郊的八里莊,與傅作義的代表燕京大學教授、民盟北平負責人張東蓀,華北“剿總”少將地政處長周北峰會談。
張東蓀說,傅作義要他談清4個要點。
這次談話,由聶榮臻與林彪共同署名,向中央軍委作了匯報。
他在電報中說:“8日15時我與傅作義的代表張東蓀、周北峰進行了談話……傅對張表示以下幾點:(一)平、津、塘、綏一齊解決。
(二)要平、津以后能有其他報紙。
(三)政府中要有進步人士。
(四)軍隊不用投降或在城內(nèi)繳槍的方式,采用有步驟的辦法,即是調(diào)出城外,分駐各地用整編的方式解決?!?/p>
電報中還說:張東蓀表示,這4條中前3條是冠冕堂皇的陪襯話,關鍵是軍隊問題,要我們詳細考慮。
聶榮臻在談判中還問張東蓀,傅作義能否下令蔣系部隊出城?張說,傅作義講,中下級軍官都是他的人,能控制能保證,如有不服從命令的,傅可以解決。
聶榮臻還問:傅作義究竟是何打算?能否永遠站到人民解放軍方面來,還是跟蔣介石殉葬,或者幻想第三條路。
張東蓀說:據(jù)我觀察,傅是決不能打下去了,原因是其主力被殲,美國物資援助無望,城內(nèi)糧食不能持久,第三條路有人活動過,現(xiàn)在傅沒有這個打算。
傅是想要點面子下臺,稱之為光榮的交代。
聶榮臻還就這次會談分析說,傅作義的態(tài)度有真有假,真假都很難實現(xiàn),關鍵是蔣系軍隊不會聽命于他。
擬答復他兩條:傅能保證軍隊聽命開出城,則到指定地點繳械;如不能保證,則要傅開口子,扣軍官,實行里應外合,否則就軍事解決。
由毛澤東起草的中央軍委1月9日復電指示:(一)平、津、塘、綏均應解決,因平、津人民困難大,先解決平、津,后解決塘、綏問題。
(二)為使平、津免遭破壞,可照傅方代表提議,軍隊開出城外到指定地點,照我軍的編制制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商定具體辦法后,1月12日下午1點開始實施。
(三)其他各條都不成問題。
9日當天,由林彪、聶榮臻到八里莊同張東蓀、周北峰再次會談。
林彪按照中央軍委電示精神就傅方提的條件逐條作了答復,只是把雙方達成協(xié)議的日期推后了一天。
聶榮臻則說:“傅作義將軍除了按此辦法解決平津的國民黨軍隊,還有可能為人民做件好事外,別無出路,希望傅作義將軍早下決心。”
林、聶講話后,張東蓀、周北峰連連稱贊,說按解放軍的編制、制度改編國民黨軍,這個辦法好,傅作義一定能夠接受。
當天他們即返回北平。
這次會議以后,雙方達成了有共識的《談判記錄》。
“記錄”特別說明,1月13日以前(這個限期11日經(jīng)中央軍委批準),天津守軍必須出城接受改編,13日也是傅方答復的最后時限。
1月9日,林、聶又接到由北平地下黨員李丙泉轉(zhuǎn)來的傅作義的復電:有關部隊問題,“亟須縝密計劃,妥慎實施,方可避免糜爛,不違初衷”。
“部隊出城時間,須視準備工作進行的程度及雙方細節(jié)問題具體商決約定。
萬一有少部分不聽命令,尚需雙方在技術上預有商定”。
這封電報,林、聶當即轉(zhuǎn)報中央軍委。
1月10日,聶榮臻又致電中央軍委報告:張東蓀等回到北平,恰逢鄭介民(時任蔣介石政府的國防部常務次長,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到北平。
據(jù)傅冬菊說,傅作義與鄭介民談了3個小時,出屋后傅臉色很難看,以嚴肅的態(tài)度對傅冬菊說,11日不要來他(傅作義)處,快回天津去(傅冬菊時任天津《大公報》記者)。
鄭、傅談話聲音忽大忽小外屋聽不清,估計談得不甚愉快。
聶榮臻在這份電報中還報告:時任國民黨“華北剿總”上將參議、曾是傅作義老師的劉厚同反映,鄭介民抵平,對傅作義沒有影響,鄭只是給中央軍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