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久了舊了,倒卻記得新鮮。
早在多年時侯,去過一趟泰國,走了曼谷、青邁和巴提亞三個名城。城市的樣貌,都還依稀清楚,如記得人妖的驚艷一樣。還可記得的,是在青邁那個偏城,早上醒來,街上空無他人,騰霧纏繞不止。在那夾纏之中,學佛的青年穿著袍衣,組成浩蕩的隊伍,從城的這端行至那端,一是為了功課,二是為了化緣,三是為了擴張佛學佛法。
最可記得的,是在那行旅的十天之中,陪同我們走著泰國的,是那面包車的司機,六十余歲,退休了重又返聘開車,為了生存,也為了證明自己身體還好。他每天開車不止,微笑亦是不止。我們早上六點出發(fā),他就擦凈車子,五點半在賓館門口臉上掛笑,緊緊候著我們;晚上十點我們回到賓館,他就一定要把大家的行李提到每個人的房間。不讓他提,他仍然臉上掛笑,卻是堅決地不肯不成。而且,無論賓館、途中、景點,再或某一街角的偶然,只要遇到了佛像寺廟,他都要低頭合掌,默念默拜。如是步行,就駐足虔敬。如果開車,在馬路上遇到寺廟佛塑,就減速慢行,穩(wěn)下車子,雙手丟開方向,合掌默拜之后,再握好方向盤,加油走去。哪怕是隨意立在路邊拐角的如同我們這兒三磚五瓦的鄉(xiāng)村土廟,他一樣虔誠,一樣用功,絕不厚此薄彼。
他信佛。年輕時候也曾在寺廟功課過三年青春。因此,我們吃那充滿香料的飯店時,他就在車邊吃他自帶的干糧、素食和開水。我們說些可樂可笑的事情,對神佛有所不敬時,他依舊面帶笑容,不言不語,一臉諧和平靜,和什么也沒聽見一樣。我們請他和我們一起吃飯用餐,他不僅不去,還笑著告訴我們,不是他不,是公司和佛,不讓他去。我們給他小費,他也堅決不收,說不是他不缺錢花,不愿收這小費,說他缺錢,想收小費,可雇他的公司和他心守的神佛,都不讓他收這小費。
可我們離開泰國走的時候,和他告別,什么也沒留他的作念,他卻把我們送到機場,握手言別時候,惴惴羞羞地,從口袋取出幾個木制的佛香書簽,頭端還鑲了薄銅,精美到無以言說,怯怯地笑著,給我們每人一個作為念物,說你們都是作家,書簽最為有用,回去了記住來過泰國。沒有人告訴過我們不要收留別人的念禮,佛也沒有對我們說過,與人交往不可收禮的佛法之道。
我們收了他的書簽。至今這木制銅鑲的書簽,十多年了,都還插在我書桌的筆筒之中。看見書簽,我就想到泰國的佛教佛事。想到佛事,我就想到佛徒和那位老人。想到老人,我就想到最后別時,他對我們說的那句話兒。他說:“佛說,和人相處,要忘記自己于人的恩好,要記住別人對你的恩好。這十天里你們對我和藹,總希望我能和你們一塊兒吃飯,我記住這些了,我請你們收下我這個書簽做個念物吧。”
現(xiàn)在,也不知那位老人的境況怎樣,十幾年了,書桌上的書簽從來不曾開口說過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