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獅身人面獸讓人猜的謎語是:“早晨四條腿,中午兩條腿,晚上三條腿,猜一猜,這是哪種動物?”答案是:“人。”因為,嬰兒用四肢爬,成人用兩條腿走路,老人靠拐杖支撐。這拐杖,就是老年人的第三條腿。古今、中外、緇素概莫能外。
據(jù)《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六記載,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鷲峰說法時,有一位老比丘在登山時跌倒了。佛就聽許諸比丘中的老弱無力或病苦纏身者持用拄杖。這種杖,恐怕就是一般人用的拐棍兒。后來,中國的僧人,特別是禪宗的僧人,常在出外游行時,于所持的拄杖下半截約相當(dāng)于從地面到自己膝蓋的長度之處弄上一根橫枝,作為渡水徒涉時探測水深之用,特稱之為“探水”。這大約是中國游方的云水僧人對拄杖的實用性發(fā)展,很適合旅游使用。
另據(jù)《十誦律》卷四十等記載,釋迦牟尼指導(dǎo)弟子們坐禪時,有的僧人坐不住,不能澄心靜慮,老是昏昏欲睡。佛便指導(dǎo)釋子們用盆往這些位頭上澆涼水。這種盆原來沒有把柄,掌握不住,掉在頭上,“痛惱垂死”,佛說“應(yīng)施柄!”可是,老往頭上澆涼水,也非長久之計,于是又想出由禪侶用手敲他腦殼的辦法,用氈球往他身上拽的辦法,最后制定并制作出一種“禪杖”來。它是一根短棍兒,由禪侶用來捅醒瞌睡者。因為棍子頭兒尖,常把衣服扎破,所以佛又制定:“應(yīng)以物裹杖頭!”在用完了禪杖靠地安放的時候,“著地作聲”,佛又指示:“下頭亦應(yīng)裹!”還告誡說,取用時“應(yīng)生敬心”,“應(yīng)以兩手捉杖戴頂上”。漢化佛教僧人坐禪時所用的禪杖,據(jù)《釋氏要覽》卷中和卷下記載,只是以竹、葦?shù)燃?xì)棍兒造成,只是一頭兒用布或氈等物包裹,用來觸動昏迷。這項工作由“下座”執(zhí)行。下座者,披剃不久,法臘(出家年數(shù))僅一至九年之禪和子也。這種禪仗平時靠放在禪堂的側(cè)壁上,包裹的一頭沖上。
但是,現(xiàn)代漢化佛教寺院中用來驚醒坐禪者的用具,卻是“警策棒”,簡稱為“警策”的。它是一種長而扁平的木板,長約一米多,寬有五到七厘米左右,上幅略微寬一些;下幅是把柄,有制成圓形的也有扁的。有時也用竹篦代替。一般常在警策的上端正面書寫“巡香”二字,下端背面書寫“警昏沉”三字,以區(qū)分正反上下。警策由年長的師父一輩人掌握,用來糾正僧人坐禪時怠惰、打瞌睡、姿勢不正等不良表現(xiàn)。用法是:先輕輕拍打?qū)Ψ接壹?,這是預(yù)告;再不覺悟,接著可就重拍痛打了。接受教育的僧人清醒以后,合掌示謝;糾正者則橫持警策,上端向左,正面向上,打一問訊。這種警策棒或竹篦,在誦經(jīng)、師徒問答時也常使用。
下面再說“錫杖”,這要由天竺僧人外出乞食談起。乞食是意譯,又譯為“分衛(wèi)”、“托缽”、“行乞”等,但它與一般市井乞丐的乞食或說行乞大不相同,具有特殊的涵義,指的是僧人為資養(yǎng)色身而向世俗人家乞求施舍食物的一種行儀(行儀是僧人規(guī)范化了的日常例行行為,其中包括許多規(guī)矩、禮儀、作法)。這樣做的涵義有二:一是“自利”,即為方便行道而擺脫俗事(實際上是不事生產(chǎn));二是“利他”,即給予世俗人等因齋僧而得到的廣種福田的機會。
據(jù)《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四等記載,釋子外出乞食時,最初沒有經(jīng)驗,默然而入人家,不受歡迎;佛指示可以“作聲警覺”,于是再去的時候就“呵呵作聲,喧鬧而入”,結(jié)果更不受歡迎;佛又啟示說:“更無方便可使作聲,唯此呵呵能為警覺?”再去的時候,僧人拳打門扇作聲而入,更加不受歡迎。這時佛說了:“不應(yīng)打門,可作錫杖?!辈⑶抑v了錫杖的制式:“杖頭安環(huán),圓如盞口。安小環(huán)子,搖動作聲而為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