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數(shù)職的未必都是低收入人群。大公司的CEO 和高管們經常兼任別家公司的董事(拿薪水的),更別提在非營利組織中的義務工作了。比如說,2009 年IBM 的CEO 彭明盛(Samuel Palmisano )從IBM 拿到了180 萬美金的基本工資,但他在??松梨诘亩侣毼粸樗嵉昧舜蠹s10 萬美金的收入。扎卡里?卡特(Zachary Carter )是德匯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但他在美國有線電視公司兼任董事,報酬是42.5 萬美金,同時還兼任威達信集團董事,報酬是9 萬美金。
如今,職業(yè)運動員也不單是在運動場上掙錢;最成功的運動明星會拍廣告當代言人,有些人作演講,有些人賣簽名。事實上,世界上收入最高的運動員從“副業(yè)”里掙到的錢比正職里多多了。2009 年,高爾夫選手泰格?伍茲的薪水和賽事獎金是770 萬美金,可他的代言收入達到了9 200 萬美金。NBA 球星勒布朗?詹姆斯打籃球的收入是1 400 萬美金,但代言為他贏得了2 800 萬美金。小厄恩哈特的賽車收入有460 萬美金,而代言收入有2 200 萬美金。
美國勞工統(tǒng)計局在每月普查中統(tǒng)計了人們做兼職的情況,2009 年的比例是5.2% 。但我們認為這大大低于真實情況。他們的調查結果是根據這個問題得出的:“上星期你做過2 份以上的工作(或副業(yè))嗎?包括兼職、晚上或周末工作?!甭牭竭@個問題,如果他們的第2 份工作并不符合傳統(tǒng)定義的話,不少干好幾份工作的人大概不會點頭。比如在別家公司兼任董事的高管大概每月才去開1 次會,而且是按季度領報酬的;副業(yè)做生意的創(chuàng)意家在年底才結算利潤;做多層次營銷的人只有在辦聚會或做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會有回報;咨詢顧問會同時開展很多項目,但他們認為這是“一項工作”。還有很多很多拿現(xiàn)金酬勞的兼職者,他們不會告訴政府部門自己上周干了兼職。
我們很想知道,如今究竟還有誰不會同時干幾份工作。想想我們兩個的情況吧,魯?shù)鲜荎enexa 的CEO ,同時在其他公司做總監(jiān);凱文在Krū Research 做總裁,兼任一家銀行的董事,同時也是專業(yè)演講人。在我們的親朋好友中,兼職的人也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