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和木鈴木刻研究會(2)

中國美院外傳:時代的顏色 作者:趙健雄


 

此后,姚文琴與她丈夫,也是旅美華人的湯永謙兩次向浙江大學(xué)捐助人民幣5000萬元,建立“湯永謙活動中心”和“姚文琴藝術(shù)團”,浙大是湯的母校,這在情理之中,捐助對象中卻沒有姚姐姐的母校、更適合接受藝術(shù)項目捐款的美院,此中意味就不好妄自猜測了。

“一八藝社”在上海的那次展覽,有180余件作品,參展人數(shù)至少也有10多個吧?可以想象他們風(fēng)華正茂的樣子,一邊作畫,一邊革命,而革命在想象中是盡善盡美的事業(yè),足以誘使年輕人放下畫筆來從事實際斗爭。胡和姚便是其中兩個,而后者無疑更堅執(zhí)。我不知道是否全世界都這樣: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單純也更勇敢。在中國能看到許多類似的故事。我想知道卻不可能知道的是,當(dāng)年革命給這兩個年輕人的愛戀增添了多少激情?隨之又釀成多少悲?。?/p>

“一八藝社”解散后,又有學(xué)生在1933年2月組織了“木鈴木刻研究會”(簡稱“木鈴社”),聲稱:“以木造鈴,明知是敲不響的東西,但在最低的限度,我們總希望它,有錚錚作巨鳴之一日的?!?/p>

上海方言中,“阿木鈴”乃傻瓜之意,去“阿”留“木鈴”,當(dāng)事者自當(dāng)壽頭的精神取向是明明白白的。

同年4月與5月分別舉行了兩次展覽,并出版《木鈴木刻集》后,負責(zé)人劉平若(曹白)、郝麗春(即力群,他也是一八藝社的)、葉乃芬(葉洛)均于10月被捕,“木鈴社”解散。

魯迅兩年多后發(fā)表《寫在深夜里·一個童話》,專記此事。最初刊于1936年5月上海《夜鶯》月刊第一卷第三期。是為上海出版的英文期刊《中國呼聲》而作,英譯稿發(fā)表于同年6月1日該刊第一卷第六期。魯迅在這年4月1日致曹白信中說:“為了一張文學(xué)家的肖像,得了這樣的罪,是大黑暗,也是大笑話,我想作一點短文,到外國去發(fā)表。所以希望你告訴我被捕的原因、年月、審判的情形、定罪的長短(2年零4個月?),但只要一點大略就夠。”又在5月4日信中說:“你的那一篇文章(指《坐牢略記》),尚找不著適當(dāng)?shù)陌l(fā)表之處。我只抄了一段,連一封信(略有刪去及改易),收在《寫在深夜里》的里面?!?/p>

魯迅此文,有興趣的讀者不妨自己去看,這里轉(zhuǎn)錄曹白給魯迅的那封信,那時他已獲釋。

敬愛的先生:

你問我出了拘留所以后的事情么,我現(xiàn)在大略敘述在下面——

在當(dāng)年的最后一月的最后一天,我們?nèi)齻€被××省政府解到了高等法院。一到就開檢察庭。這檢察官的審問很特別,只問了三句:

“你叫什么名字?”——第一句;“今年你幾歲?”——第二句;“你是哪里人?”——第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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