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交通成本

政府精細化管理 作者:溫德誠


——公車浪費3/4,清澗法院被摘牌1998年12月,陜西省清澗縣法院大樓的招牌在一夜之間被人摘去,與此同時,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和法官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的招牌,也被人摘掉了。

事情的原因是:該法院新建大樓欠了建筑商余款18萬元,建筑商多次向法院催討,沒有結果,于是就出此下策,摘掉了法院的3塊招牌。

清澗縣是窮縣,法院一方面拖欠建大樓的款項,另一面,院長卻借款買了一輛桑塔納2000型轎車,建筑商一氣之下,才做出這驚人的舉動。

縣政法委書記說,由于財政困難,清澗縣的不少縣級領導至今都沒有一輛汽車。而法院院長卻不顧自身的財力,一面?zhèn)_高筑,欠款蓋樓,另一面卻借錢買車,無視中紀委不準黨政機關貸款買車的禁令,頂風違紀。這才鬧出了轟動全城的摘牌鬧劇。

公車消費是我國政府一大行政成本。

據(jù)統(tǒng)計,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有350萬輛公車,包括司勤人員在內(nèi),每年要消耗3000億元。2003年,據(jù)專家研究,公車消費可能已經(jīng)達到4000億元,已經(jīng)成為財政不堪負重的大包袱。社會轎車每百公里成本為82.154元,而一些黨政機關單位用車的成本,要比這高出1倍以上,甚至高達數(shù)百元。公車私用,違規(guī)超標購車,多開油費、維修費發(fā)票等違規(guī)現(xiàn)象大量存在。

一個政府辦的工作人員說,一般來說,政府公車私用率在一半以上,通常是3個1/3,即1/3公用,1/3干部私用,1/3司機私用。就以公用和私用各占一半算,百公里成本為社會車輛1倍算,政府公車的必要成本只占1/4,其余3/4的車輛費用都是不必要的浪費成本。

車輛成本浪費巨大,漏洞百出,節(jié)約公車費用,實行精細化管理勢在必行(后面將作詳細探討)。

要加強政府部門和社會公共機構的資源利用管理,首先提高政府機構公務人員的節(jié)約意識。

——上海市政府參事趙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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