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喝醉了以后我仍然騎上自行車穿過鬧市區(qū)回到家里。我當時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是醉(據說這就和一個精神病人能反省和審視自己的精神異常一樣,說明沒有大醉或大病)了,意識到酒后冬夜在鬧市騎單車的危險。今天可一定不要出車禍呀!出了車禍一切就都完了!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身體平衡,一定要躲避來往的車輛!看,對面的一輛汽車來了……一面騎車我一面不斷地提醒著自己,忘記了其他的一切。等回到家,我把車一扔,又是哭又是叫……
還有一次小醉之后我騎著單車見到一株大樹,便棄車扶樹而俯身笑個不住。這個醉態(tài)該是美的吧?
有一次我小醉之后異想天開去打乒乓球。每球必輸。終于意識到,喝醉了去打球,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喝醉了便全不在乎輸贏,這倒是醉的妙處了。
最妙的一次醉酒是70年代初期在烏魯木齊郊區(qū)上"五七"干校的時候。那時候我的家還丟在伊犁。我常常和幾個伊犁出生的少數民族朋友一起談論伊犁,表達一種思鄉(xiāng)的情緒,也表達一種對于自己所在單位前自治區(qū)文聯(lián)與當時的烏拉泊干校"一連"的沒完沒了的政治學習與揭發(fā)批判的厭倦。一次和這幾個朋友在除夕之夜一起痛飲、喝到已醉,朋友們安慰我說:"老王,咱們一起回伊犁吧?"據說我當時立即斷然否定,并且用右手敲著桌子大喊:"不,我想的并不是回伊犁!"我的醉話使朋友們愕然,他們面面相覷,并且事后告訴我說,他們從我的話中體味到了一些別的含義。
酒是人類的自慰的產物。酒是存在的痛苦的象征。酒又是生活的滋味、活著的滋味的體現(xiàn)。
而我自己,大睡一覺醒來,完全、徹底、干凈地忘掉了這件事。當朋友們告訴我醉后說了什么的時候,我自己不但不能記憶,也不能理解,甚至不能相信。但是我看到了我的受傷的右手,又看到了被我敲壞了桌面的桌子。顯然,頭一個晚上是醉了,真的醉了。
好好的一個人,為什么要花錢買醉,一醉方休,追求一種不清醒不正常不自覺渾渾噩噩莫知所以的精神狀態(tài)呢?這在本質上是不是與吸毒有共通之處呢?當然,吸毒犯法,理應受到嚴厲的打擊。酗酒"非禮",至多遭受一些物議。我不是從法學或者倫理學的觀點來思考這個問題,而是從人類的自我與人類的處境的觀點上提出這個問題的。
面對一個喝得醉,醉得癲狂的人我常常感覺到自我的痛苦,生命的痛苦。對于自我的意識為人類帶來多少痛苦!這是生命的靈性,也是生命的負擔。這是人優(yōu)于一塊石頭的地方,也是人苦于一塊石頭之處,人生與社會為人類帶來多少痛苦!追求宗教也罷,追求(某些情況下)藝術也罷,追求學問也罷,追求美酒的一醉也罷,不都含有緩解一下自我的緊張與壓迫的動機嗎?不都表現(xiàn)了人們在一瞬間寧愿認同一只猴兒,一只孔雀,一只虎或者一頭豬的動機嗎?當然,宗教藝術學問,還包含著遠為更高更闊更繁復的動機;而且,這不是每一個人都做得到的。而飲酒,則比較簡單易行、大眾化,立竿見影;雖有它的害處卻不至于像吸毒一樣可怕,像賭博一樣令人傾家蕩產,甚至于也不像吸煙一樣有害無益。酒是與人的某種情緒的失調或待調有關的。酒是人類的自慰的產物。動物是不喜歡喝酒的。酒是存在的痛苦的象征。酒又是生活的滋味、活著的滋味的體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