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旭初蕩平大容山、六萬大山的匪巢后,將投降的匪首90余人全部槍斃于玉林八角樓外。不久又將前來投降的木薯八、木薯十等股匪30余人全部用火燒死于吳家一空屋內(nèi)。
針對逃匿的散匪,黃旭初四處布告緝拿,最高的賞格白銀500元,最少的懸賞20元,被懸賞通緝的賊匪達(dá)2000余名。布告對賊匪指明出路,如愿改過自新,歸家務(wù)農(nóng)者,可由士紳二人擔(dān)保,或報案緝拿其他匪賊者,一律免罪。又布告今后凡有通窩濟(jì)庇者,與匪同罪,一律槍決。于是地方正氣伸張,匪患平息。
玉林紳商民眾無不拍手稱快,送黃旭初一個不雅的雅號:“殺鼠貓”。
大做特做斬草除根
民國年間的岑溪縣也是一個聞名的匪患之縣。民國十三年(1924年),匪首黎二率匪徒搶新開、新塘、上林、河三等鄉(xiāng)村,最后打入嚴(yán)容莊屋駐扎。黎二傳令,凡被其占領(lǐng)的鄉(xiāng)村,均受其統(tǒng)屬,勒令民眾一律向他繳谷或繳銀,違抗者格殺勿論。
黎二攻入嚴(yán)容莊屋后,以一大屋為囤糧之所,貯藏各村送來“贖參”的糧谷700余擔(dān)。他以莊屋作囚牢,將搶回之男女各“參”,一律用拉狗筒頂住喉頭一一囚禁。男子被囚于樓上,女子被囚于樓下。樓上樓下,緊閉大門,各鑿一墻洞,洞與被囚者各加縛一長索引出房外,匪手執(zhí)索頭,不時扯動,以察被囚者動靜。
黎二分別在河三合水告示,招各村被捉者之家屬限期持銀來贖。被捉者之家屬,思親心切,見告示后,只得忍氣吞聲,壯著膽子,硬著頭皮,先來探望親人。當(dāng)家屬來至樓墻下時,只能從一個個狗洞中看見親人,莫不心如刀絞,失聲痛哭。黎二洋洋得意地喝令匪徒,從樓里拖出一男囚示眾。男囚被長索緊捆,拉狗筒緊頂喉頭,上身赤條條,傷痕累累,一塊爛蚊帳布遮著下陰,慘不忍睹,前來探親的,一個個嚇得面如死灰。黎二對探視者惡狠狠地宣告:“人都還活著,你們看見了吧,兩日之內(nèi)不贖,就等著收尸了!”
這是黎二給探視者的“見面禮”。送過了“見面禮”之后,黎二還“設(shè)宴”款待前來的探視者。
黎二的“宴”不同于其他任何宴席。他把探視者“請”于屋內(nèi)坐下后,喝令匪徒在每一位探視者的面前送上一大碗生姜,強(qiáng)令探視者吃下。探視者被迫吃下一大碗生姜,直辣得鉆心。這便是黎二發(fā)明的“宴”——見也辣,吃也辣,以此向人炫耀其手段之毒辣兇狠。
探視者“赴宴”之后,匪又令其“觀宴”。匪徒從囚籠中拖出一“參”,宣布此“參”家人不按時來贖,現(xiàn)將其心肝做下酒之菜,說罷將“參”放翻于地,在胸中凹處左右各劃一刀,再用力踏上一腳,心肝“嘭”地迸出,那血淋淋的心臟仍在怦怦直跳。匪徒一刀割下,丟入燒熱之鍋中,煮熟,飲酒食之,猜拳喊碼,毫無顧忌之色。
民國十四年(1925年)李宗仁派韋云淞為剿匪司令,率所部1000余人和駐藤縣的余志云團(tuán)一部,進(jìn)駐岑溪剿匪,司令部設(shè)在岑溪中學(xué)禮堂。
韋云淞奉令后,在梧州召開近200人的岑溪留梧同鄉(xiāng)懇談會,韋云淞在會上征求岑溪人士的意見:“現(xiàn)在岑溪土匪猖獗,匪亂危害極深,總司令命我率部入岑剿匪,為蕩平匪患,我準(zhǔn)備大做特做,諸位有何高見,敬請賜教。”
岑溪人士對匪患深惡痛絕,大家一致表示:“韋司令,只要你做得正確,不管怎樣做,我們都全力支持。無論是誰,哪怕是我們的親戚好友,如查明確實是窩通濟(jì)匪的,應(yīng)辦則辦,該殺則殺,絕不要寬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