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負帕累托”:改革前期的社會共識
經(jīng)濟學上有所謂“帕累托改進”的說法,指那種所有人都受益,只是受益多少而基本無人吃虧的過程。但是這樣一種過程的實現(xiàn)在歷史上其實很罕見。因為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種種利益沖突,所以現(xiàn)實的改進通常都是“非帕累托過程”:或者是多數(shù)人受益少數(shù)人吃虧——一般認為這就是可取的;或者是少數(shù)人受益多數(shù)人吃虧——這就不可取。而改變這些過程的“改革”或“轉軌”也就面臨兩種情況:或者是改變了上述可取的過程,那就成了多數(shù)人吃虧的“不公平改革”;或者是改變了上述不可取的過程,那就是多數(shù)人受益的“公平改革”。但是無論哪種情況,改革都有人吃虧,因而面臨吃虧者的抵抗,或者至少是不合作。也就是說,無論改革總體上“公平”與否,它都很難具有帕累托改進的性質。換言之,改變一種非帕累托過程的改革,一般都是另一種非帕累托過程。這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定律。
但是,如果有一種過程是所有人都吃虧,只是吃虧有多少而基本無人受益,那么我們可以說這是一種“負帕累托過程”。事實上,這樣的過程歷史上也很罕見,以至于一般經(jīng)濟學著述只有帕累托改進和非帕累托改進的提法,根本沒人談論“負帕累托”的問題。但是如果出現(xiàn)了這樣的過程,那么改變這種“人人都吃虧”狀態(tài)的改革自然就會使人人都得利(盡管有多少之分)。亦即這種改革將具有帕累托改進的性質,這是不難理解的。“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這樣一個歷史上罕見的“負帕累托過程”。
在那些年里,中國的“當權派”與“造反派”、社會精英與蕓蕓眾生、知識分子與工農(nóng)、漢族與少數(shù)民族、高干子弟與“狗崽子”、“左派”和“右派”都先后被折騰得夠嗆,社會在一波波殘酷的斗爭中也被弄得滿目瘡痍。古今中外,很少有哪個運動能夠這樣幾乎“得罪了一切人”。無論今天面對改革中的弊端,社會上對“文革”的看法出現(xiàn)多少分歧,一個應當承認的基本事實是:在1975~1978年間,除了“四人幫”等極少的若干人外,幾乎所有人都希望走出“文革”——盡管他們對于走向何方可能并無一致意見。因此,當時鄧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的社會基礎也空前地廣泛,而且?guī)缀跛腥嗽诟母锍跗谝泊_實是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處。“改變負帕累托過程的改革自然就會成為帕累托改進?!?br style="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0px">
然而相比之下,絕大多數(shù)中東歐國家雖然體制弊病也很嚴重,卻沒有出現(xiàn)“文革”這樣的亂世。不僅特權階層是改革前“非帕累托過程”中的受益者,某些壟斷部門乃至受特殊照顧的集團也在集權體制中相對受益。因此他們的轉軌也只能是從一種非帕累托過程走向另一種非帕累托過程,很難得到像我們走出“文革”那樣幾乎是舉國一致的認同。尤其在民主制下,“非帕累托改進”式的轉軌充滿復雜的討價還價和艱難的博弈,所謂“休克療法”其實只是一種理論想象。民主國家豈是誰想“休克”就能休克得了的?倒是我們這里的“仇和現(xiàn)象”屬于以鐵腕手段強行“休克”的典型——當然,那是下一階段的事。1978年的帕累托改進是用不著仇和的。
經(jīng)濟學上有所謂“帕累托改進”的說法,指那種所有人都受益,只是受益多少而基本無人吃虧的過程。但是這樣一種過程的實現(xiàn)在歷史上其實很罕見。因為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種種利益沖突,所以現(xiàn)實的改進通常都是“非帕累托過程”:或者是多數(shù)人受益少數(shù)人吃虧——一般認為這就是可取的;或者是少數(shù)人受益多數(shù)人吃虧——這就不可取。而改變這些過程的“改革”或“轉軌”也就面臨兩種情況:或者是改變了上述可取的過程,那就成了多數(shù)人吃虧的“不公平改革”;或者是改變了上述不可取的過程,那就是多數(shù)人受益的“公平改革”。但是無論哪種情況,改革都有人吃虧,因而面臨吃虧者的抵抗,或者至少是不合作。也就是說,無論改革總體上“公平”與否,它都很難具有帕累托改進的性質。換言之,改變一種非帕累托過程的改革,一般都是另一種非帕累托過程。這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定律。
但是,如果有一種過程是所有人都吃虧,只是吃虧有多少而基本無人受益,那么我們可以說這是一種“負帕累托過程”。事實上,這樣的過程歷史上也很罕見,以至于一般經(jīng)濟學著述只有帕累托改進和非帕累托改進的提法,根本沒人談論“負帕累托”的問題。但是如果出現(xiàn)了這樣的過程,那么改變這種“人人都吃虧”狀態(tài)的改革自然就會使人人都得利(盡管有多少之分)。亦即這種改革將具有帕累托改進的性質,這是不難理解的。“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這樣一個歷史上罕見的“負帕累托過程”。
在那些年里,中國的“當權派”與“造反派”、社會精英與蕓蕓眾生、知識分子與工農(nóng)、漢族與少數(shù)民族、高干子弟與“狗崽子”、“左派”和“右派”都先后被折騰得夠嗆,社會在一波波殘酷的斗爭中也被弄得滿目瘡痍。古今中外,很少有哪個運動能夠這樣幾乎“得罪了一切人”。無論今天面對改革中的弊端,社會上對“文革”的看法出現(xiàn)多少分歧,一個應當承認的基本事實是:在1975~1978年間,除了“四人幫”等極少的若干人外,幾乎所有人都希望走出“文革”——盡管他們對于走向何方可能并無一致意見。因此,當時鄧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的社會基礎也空前地廣泛,而且?guī)缀跛腥嗽诟母锍跗谝泊_實是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處。“改變負帕累托過程的改革自然就會成為帕累托改進?!?br style="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0px">
然而相比之下,絕大多數(shù)中東歐國家雖然體制弊病也很嚴重,卻沒有出現(xiàn)“文革”這樣的亂世。不僅特權階層是改革前“非帕累托過程”中的受益者,某些壟斷部門乃至受特殊照顧的集團也在集權體制中相對受益。因此他們的轉軌也只能是從一種非帕累托過程走向另一種非帕累托過程,很難得到像我們走出“文革”那樣幾乎是舉國一致的認同。尤其在民主制下,“非帕累托改進”式的轉軌充滿復雜的討價還價和艱難的博弈,所謂“休克療法”其實只是一種理論想象。民主國家豈是誰想“休克”就能休克得了的?倒是我們這里的“仇和現(xiàn)象”屬于以鐵腕手段強行“休克”的典型——當然,那是下一階段的事。1978年的帕累托改進是用不著仇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