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從1978年到2008年30年中國治理變革的軌跡,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條清晰的路線圖:
從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從集權到分權;從人治到法治;從管制政府到服務政府;從黨內(nèi)民主到社會民主。
從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治理主體的單一化,即所有權力集中于唯一的權力機構,是改革開放前中國政治的主要特征之一。這種一元的治理體制源于“黨的一元化領導”體制。在這種體制下,治理的主體只有一個。這個唯一的權力機構,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是各級革命委員會,其他時期則是各級黨委或黨支部。這個唯一的治理主體不僅管理著國家的政治和行政事務,也管理著全部社會事務和經(jīng)濟事務。一元治理體制的最大弊端是導致政治上的專權和管理上的低效,扼殺人們的創(chuàng)造性和自主性。這種一元治理體制的突破性改革始于黨政分開,政府率先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治理主體。黨政不分,以黨代政,是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必然結果。
作為改革開放起點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就已經(jīng)注意到這一問題,并且明確指出:“要認真解決黨政企不分、以黨代政、以政代企的現(xiàn)象”。鄧小平曾經(jīng)把黨政分開視作整個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1980年8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專門研究政治體制改革,著手解決黨政不分和以黨代政的問題。在鄧小平領導下,黨和政府逐漸開始適度分離,黨主要負政治領導責任,政府則主要負行政責任。在20世紀80年代,中共中央又相繼決定實行政社分開和政企分開,黨和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城鎮(zhèn)企業(yè)和農(nóng)村經(jīng)濟事務。
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在廣大農(nóng)村開始推行村民委員會制度,實行村民自治。到20世紀90年代,除原有的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外,民間組織開始涌現(xiàn),并得到政府的認可,它們對社會政治生活發(fā)生日益重要的影響。⑤至此,以各級黨組織、各級政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各種民間組織為主體的多元治理格局開始形成,其中黨組織和政府組織是最重要的治理主體。
從集權到分權。一元治理模式勢必導致政治上的高度集權,并且最終導致個人的高度集權。鄧小平對此有過這樣的說明:“權力過分集中的現(xiàn)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shù)亍⒉患臃治龅匕岩磺袡嗔杏邳h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于幾個書記,特別是第一書記,什么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敝卫斫Y構的變革,必然引起治理功能的變化。與一元治理轉向多元治理相適應,改革開放以來,中共領導層和中國政府開始進行大規(guī)模的政治性分權,這種分權幾乎同時在三個維度展開。一是中央向地方分權。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中央大幅度下放政治管理權和經(jīng)濟管理權。
1984年7月20日中央書記處決定,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下放干部管理權限,采取只管下一級主要領導干部的新體制。這一新的管理體制實質(zhì)性地擴大了地方的自主權。1993年12月,國務院決定全面實行中央與地方的分稅制,極大地下放了經(jīng)濟管理的權限。二是政府向企業(yè)分權。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中共中央決定逐步推行政企分開的體制改革。1984年12月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國營企業(yè)廠長(經(jīng)理)實行任期制度的通知》,決定從1985年開始國營企業(yè)的廠長經(jīng)理與其原來的行政性任命制脫鉤,而實行新的任期制。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企業(yè)成為自主管理的法人治理結構,政府不再是企業(yè)的治理主體。三是國家向社會的分權。在一元化治理模式下,社會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等全部權力高度集中于國家,沒有相對獨立的民間組織,也沒有實質(zhì)性的社會自治。隨著多元治理主體的出現(xiàn),國家開始向社會分權。20世紀80年代后期先后推行的農(nóng)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既是中國基層民主的突破性發(fā)展,也是國家向社會分權的重要步驟。
20世紀90年代開始,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后,一些政府機構改造為行業(yè)協(xié)會,如輕工業(yè)部變?yōu)檩p工總會,紡織工業(yè)部變?yōu)榧徔椏倳鄳?,一些原來的政府管理職能開始移交給行業(yè)管理組織,從而邁出職業(yè)自治的重要一步。90年代后期和21世紀開始,民間組織大量出現(xiàn),政府開始特別強調(diào)其社會管理職能,并且開始讓各種民間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從而開始將部分國家權力下放給特定的社會組織。
從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從集權到分權;從人治到法治;從管制政府到服務政府;從黨內(nèi)民主到社會民主。
從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治理主體的單一化,即所有權力集中于唯一的權力機構,是改革開放前中國政治的主要特征之一。這種一元的治理體制源于“黨的一元化領導”體制。在這種體制下,治理的主體只有一個。這個唯一的權力機構,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是各級革命委員會,其他時期則是各級黨委或黨支部。這個唯一的治理主體不僅管理著國家的政治和行政事務,也管理著全部社會事務和經(jīng)濟事務。一元治理體制的最大弊端是導致政治上的專權和管理上的低效,扼殺人們的創(chuàng)造性和自主性。這種一元治理體制的突破性改革始于黨政分開,政府率先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治理主體。黨政不分,以黨代政,是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必然結果。
作為改革開放起點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就已經(jīng)注意到這一問題,并且明確指出:“要認真解決黨政企不分、以黨代政、以政代企的現(xiàn)象”。鄧小平曾經(jīng)把黨政分開視作整個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1980年8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專門研究政治體制改革,著手解決黨政不分和以黨代政的問題。在鄧小平領導下,黨和政府逐漸開始適度分離,黨主要負政治領導責任,政府則主要負行政責任。在20世紀80年代,中共中央又相繼決定實行政社分開和政企分開,黨和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城鎮(zhèn)企業(yè)和農(nóng)村經(jīng)濟事務。
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在廣大農(nóng)村開始推行村民委員會制度,實行村民自治。到20世紀90年代,除原有的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外,民間組織開始涌現(xiàn),并得到政府的認可,它們對社會政治生活發(fā)生日益重要的影響。⑤至此,以各級黨組織、各級政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各種民間組織為主體的多元治理格局開始形成,其中黨組織和政府組織是最重要的治理主體。
從集權到分權。一元治理模式勢必導致政治上的高度集權,并且最終導致個人的高度集權。鄧小平對此有過這樣的說明:“權力過分集中的現(xiàn)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shù)亍⒉患臃治龅匕岩磺袡嗔杏邳h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于幾個書記,特別是第一書記,什么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敝卫斫Y構的變革,必然引起治理功能的變化。與一元治理轉向多元治理相適應,改革開放以來,中共領導層和中國政府開始進行大規(guī)模的政治性分權,這種分權幾乎同時在三個維度展開。一是中央向地方分權。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中央大幅度下放政治管理權和經(jīng)濟管理權。
1984年7月20日中央書記處決定,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下放干部管理權限,采取只管下一級主要領導干部的新體制。這一新的管理體制實質(zhì)性地擴大了地方的自主權。1993年12月,國務院決定全面實行中央與地方的分稅制,極大地下放了經(jīng)濟管理的權限。二是政府向企業(yè)分權。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中共中央決定逐步推行政企分開的體制改革。1984年12月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國營企業(yè)廠長(經(jīng)理)實行任期制度的通知》,決定從1985年開始國營企業(yè)的廠長經(jīng)理與其原來的行政性任命制脫鉤,而實行新的任期制。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企業(yè)成為自主管理的法人治理結構,政府不再是企業(yè)的治理主體。三是國家向社會的分權。在一元化治理模式下,社會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等全部權力高度集中于國家,沒有相對獨立的民間組織,也沒有實質(zhì)性的社會自治。隨著多元治理主體的出現(xiàn),國家開始向社會分權。20世紀80年代后期先后推行的農(nóng)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既是中國基層民主的突破性發(fā)展,也是國家向社會分權的重要步驟。
20世紀90年代開始,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后,一些政府機構改造為行業(yè)協(xié)會,如輕工業(yè)部變?yōu)檩p工總會,紡織工業(yè)部變?yōu)榧徔椏倳鄳?,一些原來的政府管理職能開始移交給行業(yè)管理組織,從而邁出職業(yè)自治的重要一步。90年代后期和21世紀開始,民間組織大量出現(xiàn),政府開始特別強調(diào)其社會管理職能,并且開始讓各種民間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從而開始將部分國家權力下放給特定的社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