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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節(jié):《二十一條》背后的屈辱外交(1)

民國原來是這樣 作者:金滿樓


十 《二十一條》背后的屈辱外交

1914年9月2日,正值歐洲戰(zhàn)場上刀光劍影、狼煙四起之時,日軍突然借口對德宣戰(zhàn),在山東半島龍口登陸并向德國租借地青島發(fā)動進攻。德國駐軍在象征性的抵抗后便宣告投降,但日本并沒有就此收手,其以膠濟鐵路系德國產業(yè)為名,隨即占領了整個膠濟鐵路并將德國及中國雇員全部趕走。不僅如此,日本在占領青島后,隨后又將膠濟鐵路沿線的礦山、企業(yè)及海關加以全面占領,事實上是繼承了德國的一切侵略權益。

得知日軍侵入山東半島后,袁世凱于當晚便在總統(tǒng)府召集內閣各總長開會,據參會的外務部參事顧維鈞回憶,袁世凱當時問陸軍總長段祺瑞,如果抵抗的話可以維持多久,段祺瑞說能抵抗48小時。袁世凱問48小時后怎么辦,段祺瑞說聽候總統(tǒng)指示。袁世凱嘆了口氣,遂決定仿照1904年日俄戰(zhàn)爭時期的老辦法,劃定日軍過境的走廊和交戰(zhàn)區(qū),以盡可能地防止戰(zhàn)爭波及其他地區(qū)。

日本這次對德宣戰(zhàn),表面是要報甲午戰(zhàn)爭時期“三國干涉還遼”的一箭之仇,但實質上則是對山東半島覬覦已久的結果。中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后已經宣布中立,日軍此次侵略中國的行為非但違反了國際法,從邏輯上來說也是荒唐的。但是,一個國家的國際地位往往是由國家實力來決定的,在無力阻止日軍行動的情況下,袁世凱也只能再次接受當年日俄戰(zhàn)爭時期的屈辱“中立”。

眾所周知,日本對中國的侵略是有計劃、有步驟的,盡管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可能是偽造的,但其大體策略,即“欲征服中國,必先征服滿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國”,卻不折不扣地得到了執(zhí)行。日本在甲午戰(zhàn)爭中攫取了朝鮮和我國臺灣,在日俄戰(zhàn)爭中獲得東北(南滿)的侵略權益,這一次也不僅僅會局限在青島一隅。

1915年1月18日,在一個寒冷的冬日,剛剛從東京回任的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在謁見袁世凱的時候,突然拋出日本政府的對華要求,共計五號二十一條,這就是歷史上駭人聽聞的“二十一條”。

“二十一條”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號共四條,要求中國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山東省不得讓與或租給他國;準許日本修建自煙臺(或龍口)連接膠濟路的鐵路;山東各主要城市開放為商埠。實際上要把山東變成日本的勢力范圍,為瓜分中國做準備。

第二號共七條,要求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和內蒙古東部的特殊權利,日本人有居住往來(實際上是無限制移民)、經營路礦等項特權,且不許其他列強介入;旅順、大連的租借期限及南滿、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延長至99年。日本陰謀將東北和內蒙古變成自己的殖民地,可謂是存心積慮。

第三號共兩條,要求把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中國不得自行處理,附近礦山不準公司以外之人開采。

第四號一條,要求所有中國沿海港灣、島嶼概不租借或讓給他國。換句話說,中國成為日本的被保護國。

第五號是最狠的,共有七條,包括:要求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為政治、軍事、財政等顧問;中日合辦警政和兵工廠,中國向日本采購一半以上的軍械;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間各鐵路的建筑權讓與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開礦、建筑海港、船廠及筑路的優(yōu)先權;日本人在中國有傳教之權,日本人經營的醫(yī)院、寺廟及學校,在內地有土地所有權,等等。這幾乎是要把中國變成日本的附屬國,與當時朝鮮的地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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