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作為一個“教”來看,應該是世界大宗教中最為特殊的了。有人說,儒家之為教,是“教化”之教。這話不周延,不妥當。儒教當然重視禮樂教化,但它不是單單只有“教化”這一層。儒家之為“教”,是含具宗教意識,能表現(xiàn)宗教之功能作用,能顯發(fā)宗教之超越精神,是一個具有“宗教性”的大教。在此,我們可以簡括地從“宗教形態(tài)”與“宗教真理”兩個層面加以說明。
從“形式”方面看,儒家的確不像一個宗教。例如:(1)儒家沒有教會的組織;(2)儒家沒有僧侶的制度;(3)儒家沒有特殊儀式(如入教受洗、出家受戒等);(4)儒家沒有教條和對獨一真神的義務;(5)儒家沒有權威性的教義(如明確的來生觀念,決定的罪惡觀念,特定的救贖觀念等)。以上各點,儒家或者認為并不需要,或者早已予以轉化與超越,有的則是屬于精神方向和實踐入路的差異。對于這些,當然可以講許多道理,而唐君毅先生的廣泛討論按,唐君毅有關道德宗教問題之討論,可參看《文化意識與道德理性》一書之七、八章。另《人文精神之重建》、《中國文化精神之發(fā)展》、《中華人文與當今世界》(皆臺北,學生書局出版),則對有關文化宗教各層面之問題,皆有極為通達平正之論述。其器度識見,遠非外方學者神學家所能及,皆宜參閱。,尤足作為了解的線索和依據。
從形態(tài)看,儒家雖然不像一個宗教,但宗教的形態(tài)本就是多樣性的,并沒有理由一定要采取某種形式。人類如果有鑒于“世界各地因宗教信仰而引發(fā)戰(zhàn)爭”是個應該消弭的禍害,也許會發(fā)現(xiàn)儒家這個最不顯“形式相”的“道德的宗教”,才是最純凈、最圓熟的形式,亦未可知。
從“宗教真理”的踐行和表現(xiàn)上看,我們無須說得太多,只須從三點作一考察:參見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十二講《作為宗教的儒教》。而《心體與性體》、《現(xiàn)象與物自身》等書(皆學生版),亦皆說及此義,并宜參閱。
第一、儒家是否能啟發(fā)無限向上的超越精神?
第二、儒家是否能決定生命的方向和文化的理想?
第三、儒家是否能開出日常生活的軌道和精神生活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