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雞”的團隊是個很小的班子,也幾乎沒什么設(shè)備,吉他、主唱和鍵盤共用一個電吉他音箱。我們也沒有合適的運輸工具,只有羅賓的一輛“默里斯?奧克斯福特”敞篷車,這意味著這輛車得擠下我們每個人和設(shè)備,而這輛車的所有權(quán)讓也讓羅賓成了樂隊里舉足輕重的人物。我們在瑟比頓一家酒吧樓上的屋子里排練,我得大老遠地從雷普利趕過來,把吉他插在湯姆的電吉他音箱上開始排練。我們只是一味地學(xué)別人的歌,翻唱一些布魯斯或節(jié)奏布魯斯歌曲,記得其中有查克·貝里的幾首,拉瑞·威廉姆斯(Larry Williams 美國節(jié)奏布魯斯、搖滾歌手,1950年代末有過多首熱門單曲,并因這些歌曲被以“披頭士”為代表的“不列顛入侵”樂隊翻唱而廣為人知)的《矮胖的凡尼》(Short Fat Fanny)以及穆迪·沃特斯的一些歌。其間發(fā)生了一件對我來說意義非凡的事。有一天,湯姆給大家放了一張弗雷德·金(Freddy King 綽號“德州炮彈”, 布魯斯吉他演奏大師和歌手,與阿爾伯特·金、B.B.金合稱為“電聲布魯斯吉他三王”)的唱片,這是一盤45轉(zhuǎn)唱片,名為《藏身之所》(Hideaway),湯姆為之癲狂。這是我第一次聽弗雷德·金的音樂,而他的音樂聽得我是六神無主。如果你正在外太空,馬上要見到外星人,會是什么樣的心情?對,我當時就是那種心情。
《藏身之所》的B面有一首《我愛這個女人》(I Love the Woman),這首歌的間奏是段讓我喘不過氣來的電吉他獨奏(Solo)。這段獨奏極富表現(xiàn)力,旋律動聽,一如現(xiàn)代爵士樂,而那獨一無二的推弦和音色,更讓我激動得發(fā)抖。他的彈奏風格對我影響深遠,仿佛給我指明了前進的道路。此前,我一直覺得吉他不過是為演唱做伴奏的配角,只有很少的一兩次覺得吉他是主角。一次是聽康妮·弗朗西斯(Connie Francis 美國流行女歌手,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有多首排行榜冠軍歌曲)那首《你衣領(lǐng)上的唇印》(Lipstick on Your Collar),喬治·巴尼斯(George Barnes “搖擺爵士”吉他手,世界上第一個彈奏電吉他的人,那一年是1931年。1938年,他在為大比爾·布魯茲擔任錄音吉他手時,第一次使用了電吉他,這也是電吉他的聲音有史以來第一次出現(xiàn)在唱片中)在其中演奏了一段令人叫絕的吉他獨奏;還有一次是里基·尼爾森(Ricky Nelson 美國老牌歌手,1957-1973年間有53首歌曲進入“公告牌百強單曲榜”,1987年入主搖滾名人堂)吉他手詹姆斯·伯頓(James Burton 美國傳奇吉他手、錄音樂手,現(xiàn)年71歲的他依然活躍)的“鄉(xiāng)村布魯斯”風格電吉他獨奏。在聽到弗雷德后我才明白,他的歌曲的間奏就是眾多吉他獨奏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