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夜乘涼,偕諸兄妹坐庭院間,射謎語、捉迷藏、歌俗謠、撲流螢,覺人生之樂無逾于此。今言撲螢之樂。
螢之來也,必先有一螢,以為之招。又或庭中花樹蔥郁,則亦以為止息之地。否則常于檐牙屋角間盤旋不下矣。人之撲螢,也以其身體甚輕,故撲時宜徐緩;其知覺亦銳,故撲時宜寂靜,否則非隨風(fēng)遠遁,即驚駭高飛而不可得矣。及其既得也,盛于器中絕其生理,不如置于扇上任其游行。
故余之撲螢也,及其欲飛而以扇反撲之,再飛則再反撲之。斯時空中有他螢過焉,亦必下降矣。蓋以此螢為之招也。余更舍此而撲彼,幸兩螢俱不去,則自是而三螢四螢眾光繚亂,應(yīng)接不暇。及撲既,倦則皆縱之去。此余之樂也。他人不然,偶得螢則必盛于器中,使困頓不得其所,而以悶以弱以仆,而其光漸失而至于死,則奚有樂哉。
今評: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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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耍之中也能體現(xiàn)出孩子的能力,尤其是發(fā)現(xiàn)更多生活樂趣的能力。這位小作者就很有能力,因為他比別人更愛思考,更喜歡追求新鮮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