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比較公正的,吳曉春并沒有因為自己掌握主動權加上不利于對方的不合理條款。吳曉春認為,不公正的合同是不能維持長久的,在對方地盤上更是這樣。例如,余曼麗已經(jīng)說服對方接受由甲方負責將門前綠化帶改造成廣場的條款,吳曉春主動建議將此款加上"費用由乙方承擔"。余曼麗不理解,吳曉春解釋說,如果讓對方出錢,準會無限期拖下去。
租賃簽定之后,立即投入裝修。吳曉春繼續(xù)放權,娛樂城的裝修工作也交由余曼麗全權負責,而吳曉春自己則把主要精力放在火車站旁邊的那個商住樓上,畢竟,相對于一個租用別人物業(yè)的娛樂城來說,商住樓才是華中公司真正的大項目。
在這邊工作順利開展的同時,吳曉春在集團總部那邊也"紅"了起來。
集團公司有一個內(nèi)部刊物《集團快訊》,報道的全部是集團內(nèi)部的一些事情。以前吳曉春在集團總部的時候,清閑,還經(jīng)常為《集團快訊》寫寫稿,來武漢當封疆大臣后,忙了,考慮的問題多了,有壓力了,也就沒有時間和精力寫了,設置基本上沒時間看了。他不知道,正是由于這個《集團快訊》,使他成了是整個集團的大"紅"人。
原來,由于武漢位于交通樞紐的中心,集團總部來內(nèi)地出差的人往往都要經(jīng)過這里,而吳曉春對集團總部來的人都熱情招待,集團領導還好說,覺得是應該的,可對于一般員工來說,就覺得欠了吳曉春的人情,就想著找機會報答。比如等吳曉春回深圳的時候回請他一頓。可吳曉春回深圳的機會少,就是偶爾回去了,應付老板和公司高層都來不及,哪里有機會給一般的員工,所以,對集團總部的一些普通工作人員來說,如何報答吳曉春竟成了問題。這時候,不知道是誰先帶的頭,在《集團快訊》寫了一篇關于華中公司和吳曉春本人的通訊,既完成了投稿任務,也順便補了吳曉春一個人情,一舉兩得。引得其他人紛紛效仿。于是,一時間關于華中公司及吳曉春本人的報道便接二連三地不斷地出現(xiàn)在《集團快訊》上。這樣的報道多了,吳曉春自然也就"紅"了,于是,黃鑫龍在集團公司年終總結大會上就專門表揚了華中公司,說吳曉春沒要集團公司一分錢就搞成一個像模像樣的華中公司。如此,吳曉春的"紅"就算是得到集團內(nèi)部的"官方確認",紅得更加耀眼。
最能體現(xiàn)吳曉春"紅"的標志莫過于主席親自來武漢參加商住樓的開工典禮。
由于黃鑫龍親自到場,吳曉春就不惜重金,盡可能將開工典禮搞得上規(guī)模上檔次。余曼麗不僅利用自己的關系請來了各路媒體記者,還神通廣大地邀請到一個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來剪彩,使專程趕來的集團董事局主席黃鑫龍情緒更加高漲,光彩更加照人。
黃鑫龍主席對省人大副主任很親熱,人大副主任對黃鑫龍主席也很親熱,頃刻之間,兩個以前根本就不認識的人一眨眼仿佛成了多年的老朋友。人大副主任口口聲聲歡迎黃鑫龍主席來武漢投資,黃鑫龍則更關心湖北省當年的幾個上市指標落實情況。主席還乘興邀請人大副主任一同去看看青年路上那座正在裝修的綜合娛樂城,副主任欣然前往。既然省人大副主任都去了,貴賓中的副市長和區(qū)長當然不敢落后,于是,這一大群浩浩蕩蕩的陣勢著實把玩具廠的廠長書記嚇得不輕,就差沒有下跪迎駕了。黃鑫龍主席對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比比劃劃,意思是打算將整個玩具廠整體收購,搞成一個一流的住宅小區(qū),條件是省里給上市指標,讓新天地武漢公司就地上市。副主任也不知聽懂沒有,反正是又點頭又是笑。這樣一來主席就更加高興,恨不能當場召開新聞發(fā)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