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父母·命四弟專程送誥

曾國藩書信 作者:曾國藩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十五日)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

九月十九日發(fā)第十七號信,十月初五發(fā)十八號信,諒已收到。

十二三四日內(nèi)誥軸用寶,大約十八日可領(lǐng)到。同鄉(xiāng)夏階平吏部丁內(nèi)艱,二十日起程回南。男因渠是素服,不便托帶誥軸,又恐其在道上拜客,或有耽擱。祖母大人于二十九日大壽,若趕緊送回,尚可于壽辰迎接誥軸。是以特命四弟束裝出京,專送誥軸回家,與夏階平同伴,計十一月十七八日可到漢口。漢口到岳州不過三四天,岳州風順則坐船,風不順則雇轎,五天可到家。四弟到省即專人回家,以便家中辦事,迎接誥命。

凡事難以逆料,恐四弟道上或有風水阻隔,不能趕上祖母壽辰亦未可知。家中做生日酒,且不必辦接誥軸事。若四弟能到,二十七日有信,二十八日辦鼓手、香案,二十九日接封可也。若二十七日無四弟到省之信,則二十九日但辦壽筵,明年正月初八接封可也。倘四弟不歸而托別人,不特二十九日趕不上,恐初八亦接不到。此男所以特命四弟送歸之意耳。

四弟數(shù)千里來京,伊意不愿遽歸。男與國子監(jiān)祭酒車意圓先生商議,令四弟在國子監(jiān)報名,先交銀數(shù)十兩,即可給予頂戴。男因具呈為四弟報名,先繳銀三十兩,其余俟明年陸續(xù)繳納。繳完之日,即可領(lǐng)照。男以此打發(fā)四弟,四弟亦欣然感謝,且言愿在家中幫堂上大人照料家事,不愿再應小考。男亦頗以為然。

男等在京身體平安,男婦生女后亦平善。六弟決計留京。九弟在江西有信來,甚好。陳岱云待之如胞弟,飲食教誨,極為可感!書法亦大有長進,然無故而依人,究似非宜。男寫書與九弟,囑其今年偕郭筠仙同伴回家,大約年底可到家。男在京一切用度自有調(diào)停,家中不必掛心。

男謹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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