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諸弟·士人讀書之 三要 (2)

曾國藩書信 作者:曾國藩


凡筆墨應(yīng)酬,當(dāng)做自己功課。

十三、夜不出門 曠功疲神,切戒切戒。

明年正月恭逢祖父大人七十大壽,京城以進(jìn)十為正慶。予本擬在戲園設(shè)壽筵,竇蘭泉及艮峰先生勸止之,故不復(fù)張筵。蓋京城張筵唱戲,名為慶壽,實則打把戲。蘭泉之勸止,正以此故?,F(xiàn)在做壽屏兩架。一架淳化箋四大幅,系何子貞撰文并書,字有茶碗口大。一架冷金箋八小幅,系吳子序撰文,予自書。淳化箋系內(nèi)府用紙,紙厚如錢,光彩耀目,尋常琉璃廠無有也。昨日偶有之,因買四張。子貞字甚古雅,惜太大,萬不能寄回。奈何奈何!

侄兒甲三體日胖而頗蠢,夜間小解知自報,不至于濕床褥。女兒體好,最易扶攜,全不勞大人費心力。

今年冬間,賀耦庚先生寄三十金,李雙圃先生寄二十金,其余尚有小進(jìn)項。湯海秋又自言借百金與我用。計還清蘭溪、寄云外,尚可寬裕過年。統(tǒng)計今年除借會館房錢外,僅借百五十金。岱云則略多些。岱云言在京已該賬九百余金,家中亦有此數(shù),將來正不易還。寒士出身,不知何日是了也!我在京該賬尚不過四百金,然茍不得差,則日見日緊矣。

書不能盡言,惟諸弟鑒察。

兄國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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