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不貪是對為官之人的最基本要求。在官場中,曾國藩一直堅持“當(dāng)官以發(fā)財為恥”的信念,所以每年除了俸祿,幾乎沒有什么額外收入。
曾國藩中進士時,祖父對他說:“你點翰林,為官不要貪,我家今后仍靠作田為業(yè),不靠你吃飯?!?/p>
曾國藩將這番話作為一生的訓(xùn)示,他曾發(fā)誓說:“我從三十歲開始,便以做官發(fā)財為恥辱,以官宦公飽私囊,為子孫聚斂財富為恥、為羞。因此我立下誓言,此生決不靠做官發(fā)財,為后人斂集財富。神明作證,我絕不食言!”
道光二十八年,曾國藩因為處理滿族秀才鬧事的案子,遭到了滿族大臣的彈劾。為了平息眾怒,道光皇帝對曾國藩進行了懲罰,將其由二品官員降為四品。官位雖然不及以前,但是曾國藩的實權(quán)卻大了起來。當(dāng)時,曾國藩的名聲很響,京城之中,沒有人不知道他,所以前來拜訪的人越來越多,求字求文的人也不少,但是他卻從不收錢。
有一天,唐軒拿賬本給曾國藩過目。唐軒說:“大人,您上個月光給人寫字用的紙墨錢就有20兩銀子,可是給出去的字卻分文未收,這就是白扔錢啊。咱們的賬上現(xiàn)在只有12兩銀子了?!?/p>
曾國藩笑著撫慰唐軒說:“沒關(guān)系,咱們省著點用,夠撐到下個月發(fā)俸祿的時候了。以后每頓飯可以只吃素菜,這樣可以節(jié)省一些錢?!?/p>
唐軒說:“大人,同樣是為官,恐怕只有您的收入最少了?!?/p>
曾國藩點了點頭:“我要是想掙更多的錢,就不會做官了,像左宗棠那樣開幾個店鋪,哪年不賺幾萬兩銀子啊?當(dāng)官要的就是名聲,如果為了錢而毀了自己的名聲,那還不如不做了。很多人看不透這一點,所以不能做一個廉明的好官。其實廉和貪就好像是一對兄弟一樣,一不小心就可能將自己送入萬劫不復(fù)的深淵啊?!?/p>
曾國藩在京做官十四年,俸銀極少,后來,皇上讓他去四川任正考官,得到為官生涯中最高額的俸銀,不久便寄回鄉(xiāng)。
官至大學(xué)士后,曾國藩仍清廉如故。三十歲生日時,曾國藩縫了一件青緞馬褂。平時不穿,只有在慶典之日或是過新年時才穿,這件衣服到他死后,依然像新的一般。日常穿戴曾國藩通常是舊衣布鞋,還幽默地說:“古人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灰晕嵋曋?,衣亦不如故也。試觀今日之衣料,有如當(dāng)年之精者乎?”
曾國藩不僅一生堅守清廉,對兒女也同樣要求他們儉樸度日,他規(guī)定,嫁女壓箱銀為二百兩。嫁女如此,娶媳也同樣如此。
曾國藩一生“不要錢”,實指不貪,不要非分之錢?!安回澵?,不茍取”,就是曾國藩的為官信條。
自古以來,為官者無數(shù),可是為官不貪者又有幾人呢?貪官自然不會有好名聲,不被人們所信服。如果因為貪婪而毀了自己的好形象,那么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會得到別人的信任和尊重,這就等于是堵住了自己發(fā)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