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不做理性的傻瓜

生活中的錢規(guī)則 作者:何耀文


有個著名的心理學(xué)分析:假設(shè)你得了一種病,有十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會突然死亡?,F(xiàn)在有一種吃了以后可以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零的藥,你愿意花多少錢來買它呢?或者假定你身體很健康,如果醫(yī)藥公司想找一些人來測試新研制的一種藥品,這種藥用后會使你有十萬分之一的幾率突然死亡。那么醫(yī)藥公司起碼要付多少錢你才愿意服用這種藥呢?

實驗中,人們在第二種情況下索取的金額要遠遠高于第一種情況下愿意支付的金額。也許我們覺得這并不矛盾,因為正常人都會作出這樣的選擇,但是仔細想想,人們的這種決策實際上是相互矛盾的。第一種情況下是你在考慮花多少錢消除十萬分之一的死亡可能,買回自己的健康;第二種情況是你要求得到多少補償才肯出賣自己的健康,招來十萬分之一的死亡可能。兩者都是十萬分之一的死亡率和金錢的權(quán)衡,是等價的問題,客觀上講,人們的回答也應(yīng)該是沒有區(qū)別的。

那么為什么兩種情況會給你帶來不同的感覺,并且使你作出不同的回答呢?對于絕大多數(shù)人來說,失去一件東西時的痛苦程度比得到同樣一件東西時的高興程度要大。對于一個理性人來說,對"得失"的態(tài)度反映了一種理性的悖論。由于人們傾向于對"失"表現(xiàn)出更大的敏感性,往往在作決定時會因為不能及時地換位思考而將自己帶入錯誤的選擇情形中去。

在生活中我們因為有限理性而對"得失"的判斷屢屢失誤,事實上我們都做了理性的傻瓜。

工人體育場將上演一場由羅大佑、周華健等眾多明星參加的演唱會,票價很高,需要800元。這是你夢寐以求的演唱會,機會不容錯過,因此你很早就買到了演唱會的門票。演唱會的晚上,你正興沖沖地準(zhǔn)備出門,卻發(fā)現(xiàn)門票沒了。要想?yún)⒓舆@場音樂會,必須重新掏一次腰包,那么你會再買一次門票嗎?假設(shè)是另一種情況:同樣是這場演唱會,票價也是800元。但是這次你沒有提前買票,你打算到了工人體育場后再買。剛要從家里出發(fā)的時候,你發(fā)現(xiàn)自己不知什么時候把剛買的價值800元的MP4給弄丟了。這個時候,你還會花800元去買這場演唱會的門票嗎?

與在第一種情況下選擇再買演唱會門票的人相比,在第二種情況下選擇仍舊購買演唱會門票的人絕對不會少??陀^來講,這兩種情況是沒有區(qū)別的,是等價的:在你愿意花800元錢去聽演唱會的前提下,你面臨的都是損失了價值800元的價值,然后你需要選擇是否再花800元去聽演唱會。只不過在兩種情況下你的損失形式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你是因為丟了一張票而損失了800元,而在第二種情況下你是因為丟了800元的MP4而損失了800元。

同樣是損失了價值800元的東西,為什么我們大多數(shù)人會有截然不同的選擇呢?其實對于一個理性人來說,他們的理性是有限的,在他們心里,對每一枚硬幣并不是一視同仁的,而是視它們來自何方、去往何處而采取不同的態(tài)度,這是一種非理性的情況。

作為理性經(jīng)濟人,我們應(yīng)該理性看待所謂的"得失"。以金錢來說,金錢是具有完全替代性的,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和買彩票中的獎如果數(shù)值相同是沒有差別的。所以,不應(yīng)該在有了意外之財之后花錢大手大腳,也不必把自己的辛苦錢看得太緊--對于大錢和小錢應(yīng)該一視同仁。對待生活也應(yīng)如此。

我們都是理性經(jīng)濟人,我們不要做理性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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